有些还真执着于大肆宣扬自己的不要脸行为。
OO我要澄清一下我的观点,
1, 我没有看不起餐馆党。我有不少朋友是餐馆党或家属。
2, 餐馆党换名车开是事实,不是反话。也没夸张。只是人家开餐馆。有人认为餐馆党不可能换名车开,他认为2000多的月薪是到头了。我说的话夸张了。
3,我了解餐馆业的潜规则。只是我的朋友们从来不会大张旗鼓地宣传自己的潜规则。
4,偷就是不要脸的行为,我不信某些人被摩洛哥鬼偷了之后,还觉得他们特光荣。
5,自始至终,我们讨论的不是该不该偷税,我们讨论的是偷了之后,该不该撤着脖子到处喊,该不该还到处说,偷是光荣,值得骄傲的行为。更不应该栽赃抹黑编纂一些莫须有的罪名给别人的父母,朋友,和你不认识的人。
6, 有时候文化水平就是和道德水平相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