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原帖由 steven_shen 于 2009-6-4 08:47 发表 1。 不定期合同的试用期都可以是2个月,不一定要1年(也是个人经历) 2。 38-〉40是个人经历,谈价钱时说是38小时一周的工资,可以选择工作时间从36-40不等,差额可以用假期或者工资来补,这个应该很常见。学校的博士生选40只能增 ...
查看全部评分 总评分: 小红花 +2
举报
原帖由 fan van delft 于 2009-6-4 07:17 发表 90后都满地跑了,您不是“也”遭了迫害吧?我其实就好奇这点儿。 说白了您这case分析分析也见怪不怪:7个月被fire基本算连试用期都没过。原因不好说,但一看关键字“小弟,土著,技术牛XXOO, 某几个帖里窜出的傲劲儿, 再~ ...
原帖由 dreambegin 于 2009-6-4 14:39 发表 有些看不下去了。你的所谓前人经验是指你自己在den bosch干了不到一年被炒后,然后找个销售的工作吧。 一直觉得你说话苛刻,但是到也罢了,但不至于总在论坛攻击别人, 对你可能是发泄下心中的郁闷,但是被你攻击的人却没必要 ...
原帖由 fan van delft 于 2009-6-4 15:20 发表 Den bosch?????? 你要乱"口 交" 人也先打听清楚了. 话说回来,我是人是鬼? 不服气的人多了; 就跟"对人, 更对己苛刻"一样. 没啥好抵赖的。 见人见智的事儿多了. 到是小甲儿是谁挺有兴趣 :P 与其倒听图说,不如 ...
原帖由 dreambegin 于 2009-6-4 16:26 发表 我看倒是你在四处“交”吧。 我不认识你,也没兴趣认识你. 更没有兴趣“交”你。实在看不下去才决定抖抖你的底。 我只不过听过你的大名,你的事也是道听途说,不过倒是十分可行。 有个荷兰朋友在bosch做manager, 说某人在 ...
查看全部评分 总评分: 小红花 +1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关于此网站上的Cookie
我们使用 Cookie 来个性化和改善您在我们网站上的使用体验,了解您如何使用本网站和为您提供量身定制的广告或咨询。 如果您继续使用我们的网站,即代表您同意我们使用 Cookie政策。 请访问我们Cookie条款和隐私条款,了解最新内容。
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