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Olina 于 2012-3-31 20:05 编辑
请问下三不误LZ, 今天去找我以前的Accountant做学费扣税。她以前帮我做了2006 EUR5,482;2007 EUR4,433; 2008 EUR8,582.前2个税务局都发信确认了金额。2008年税务局的信是EUR13,015,看来是把2007和2008金额算在一起,但没有算2006的。2009年4月我开始工作,也找的这个accountant已经报了年度的申报,应该是因为当年没有工作满,退了1钱多欧到账上。2010也报了。
今天去找她想把学费在2011年的年度申报时候抵扣出来,但是她打电话给税务局,税务局和她说,应该在第一年工作时(2009年)就应该抵扣,所以她要从2009年重新填写。但是她说,EUR13,015一次性的在2009年会抵扣完了,我只能退回3200多。我的工资的税率是31.15%左右。我不知道学费退税具体怎样算,但我记得帖子里说按30%大约可以算出能退回多少钱,这样我应该能退回五六千啊?我总觉的不对,没有让她做下去,请问三不误MM,她这样算是否正确,还是我大约应该能退回五六千左右?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