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特大恐怖杀人通缉在逃犯,刑事警察局有权发布涉案嫌疑人照片外,任何部门和个人发布,上传私人照片的行为均属于违法,甚至构成犯罪.楼主显然是由被伪劣,不法小贩欺诈,坑骗的受害者,变成了犯罪的实施人.而发布照片的网站同样需要承担相关责任.sasa尽管销售伪劣商品,并有成份证据证明有逃避责任,乃至有欺诈之嫌.但相形之下比较懂法!荷兰是个讲法制而讲非人情的国家,倘若感情用事,会导"致小不忍,则乱大谋!"但,sasa的言行 虽然合法但却不道德,这就牵扯到法庭内外,在这里公开谩骂,恫吓甚至侮辱搂住的人格,尽管威胁并不构成犯罪,但侮辱他人在公共场合可以作为佐证对你追加刑事起诉.
所以,sasa比搂住懂法这是肯定的.但如果能够给你的客户搂住退货还款也许会换来对你辱骂楼住的谅解和宽恕, 但假如你知法犯法将第三者(男性)抛出,继续放你很不专业的狠话:随时要掏搂主的窝,给楼住来个警察不管,律师无能的话,那末你就是在:"关公面前耍大刀了"..............我已经对搂主有所注意,一旦搂住搬了家,那么你也就不ui在呆在荷兰了!
[ 本帖最后由 sanmarino1001 于 2009-12-2 21:41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