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必须重新复制一遍我的发言:
就事论事,无非就是买卖中的个分歧,没必要往大了说吧? 律师、税务局、学生、老公,扯这些没用的干吗?如果这些能替你搞定,你也不用找卖家了。
至于换与不换,退与不退,应该按照GGD的版规和两人的协商来定吧? 就这么单方面的强迫,的确!
既然Zeta能够开店,说明符合条件卖东西;(曾经看过如何申请,貌似还挺麻烦,限制不少!)
既然这位老师来买东西,也要遵守制度,不能拿荷兰那一套说事。你有没有时间,是不是最后一次买,这些我个人认为没什么用,也更没必要拿这些东西来铺垫。 既然您都教荷兰语了,我觉得这个荷兰卖东西得网站更多更好吧?很多商店都可以Shop online, 难道来荷兰这么多年的老师+商人不知道?何必来个GGD买大家出售闲置呢?既然选择了,就不要马后炮!
SB荷兰人讲规矩么?不吧!(虽然我来荷兰时间不像老师那么长,但我可以给你举出一堆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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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二手的老师:
我最烦那些说自己荷兰老公怎么样,怎么样的人了。有什么了不起?你可以问问在这里的留学生,凡是跟荷兰人处过的,觉得荷兰人不错的有几个?
我们学校也有你这样的人,她除了工作之外呢,还负责翻译GGD中学生对学校的不满,整天出卖自己的灵魂,就为了个荷兰籍? 不大值当吧?
你有荷兰籍,你是中国人!对不起!你不是,你就是荷兰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出入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请问,您在荷兰王国国旗下宣誓效忠女王的时候,你想过自己是个中国人么?我估计,您想的是什么时候给我Passport吧!
我有一点还不太清楚,您教荷兰语啊? 大家都考虑考虑,这不就跟一个持中国护照的荷兰人在中国教中文一样可笑么?可见,荷兰人都二到什么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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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Zeta:
人生需要历练,这只是一次经历!
To sum up,
不能找老师搞对象!
[ 本帖最后由 POLO 于 2009-8-23 18:49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