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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orange1999 于 2009-11-3 02:13 发表 请问楼主。我是荷兰的欧盟永居,我老婆是美国籍的,我们上个月刚刚结婚,还没注册登记。请问我这个情况是先去荷兰中国大使馆注册登记还是去当地市政厅登记合适呢。大使馆登记具备同样的法律效力吗? ...
原帖由 juicybaby 于 2009-11-3 11:09 发表 不对,忘了问你们是在哪里结的婚?如果在荷兰结的,要先去荷兰注册地址市政厅改婚姻状况,就是那张GBA的纸。
原帖由 orange1999 于 2009-11-4 03:47 发表 我们是在荷兰结婚的,不过还没登记。这样我得先去市政厅改变婚姻状况吗?其实去大使馆注册了是不是以后去市政厅结婚注册就会更简单方便点的呢,我看这很多人都去大使馆注册。 ...
原帖由 juicybaby 于 2009-11-4 11:08 发表 你说的没登记是不是就是没有在荷兰改婚姻状况?你在荷兰结婚了怎么以后还要去市政厅结婚注册?我不明白。
原帖由 juicybaby 于 2009-11-2 23:56 发表 你们双方都不是荷兰国籍,必须要在海牙的市政厅申请注册结婚,当天去你材料都准备全的话就可以自己定日期结婚,但是从申请那天起最快在2周后可以正式注册结婚,而且要有2位证婚人。出生认证和未婚证明不用非得重办,虽然说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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