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的做人从感情上说,互相体谅,互相谅解,凡是都要得饶人处且饶人,以调节来解决问题,但是如果调节未果,从理智的方面讲,那么就用法律的手段彼此保护自己.公司经理不可能赔不起这剩下的5400块RMB,但是经理最后为什么一定要坚持了呢,即使客人见官,她也奉陪,如果没有一点理由,她不可能是这样糊涂的人,经理以前是做TNT的销售经理的,她做了那么多年,她如果是个糊涂的人,她会这样? 大家可以想一想,而且据说客人还去德国论坛上说我们公司如何不好,结果被德国的那些邮寄的人挡了回来,其实XX如果公司真赔你5400RMB,那么你给公司造成如此多的舆**击和困饶只怕不是你一句话能挽回的事了.而且你和公司之间都在根本观点上存在差异,公司认为你的物品被海关扣一是你食品本身有问题,不符合海关给出标准,二海关不可抗力,所以不能够给你赔偿, 而你却觉的是我们广告有假,所以导致你的损失,这其实根本就是2种说词,经理说的是补偿,而你说的是赔偿,所以根本是2种概念,我觉的如果你们不能一致,为什么不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呢?
[ 本帖最后由 barbile88 于 2009-12-13 17:18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