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tongkuderen;1893589
出事时是2006年11月26日早7点,我老公和6位同事一起骑自行车去公司上班,发生在自行车通道与马路的交叉口,警察讲是我老公骑车过马路,但由于自行车链条锁死,正在看自行车,而没有看到或太晚发现从左边行驶而来的卡车,卡车司机根本没有看到骑车人,导致的单方交通意外。但其同事说,我老公当时在路口等车,已经看到了卡车,而且还有意识地退后一下,但由于卡车速度快又宽,没有躲开,所以就把人给带走了。警察认为卡车司机没有责任。
还有我老公是去学习,荷兰公司在邀请函上提到了为他们购买必要的保险,但我从其同事那里了解根本就没有,象这种情况我想从司机和荷兰公司得到赔偿可能吗?多谢各位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