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giamnon 于 2014-12-11 02:37 编辑
口头协议在99%交易上有法律效果你都不知道懂,先前还有底气回帖说教人家误导?2011年december的法律变化你回人家帖时知道吗?我不写你知道吗?2011年前你还不一样这种心态?还有脸狡辩?
人家帖说:
''我跟公司的老一代中国人同事经常聊到买房子的事情,根据他的经验,还有我所知道的,卖房中介这样做是完全违规的。分几点说说。
1.我这位同事当年卖自己的房子遇到完全一样的事情。当时他跟买家讲好了价钱,然后签合同前又冒出一个人亲自登门说愿意出高价要买。然后同事问自己的中介是否可以跟第一个买主反悔。中介答复:不能!
2.大家都知道在荷兰一旦你跟房主开始讨价还价的过程,绝对不允许房主跟第三个人同时谈价。试想一下,这都不允许,而现在冒出第二个买家还出了价,他们必然违规了!
3.据我所知(包括中介跟我说的,和同事给我说的),在荷兰,哪怕是电话里说好的事情都是有法律效力的。即使你没签合同,那个email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你回人帖说:
''请不要误导不是法律文件,没有双方签字认可,都没有法律效力. 电话说好的也算?那到时候卖方说你电话同意你多给他100W,法律也承认?''
人家说的3点不对吗?是谁在误导呢?
再说LZ本帖写明:
''卖家已经同意我的出价了,并且在邮件里面清晰的答复:We have a deal.
卖家中介也开始准备合同,然后我也进行了验房。'
但是一周后,卖家中介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房主决定把房子卖给一个出价更高的人,
理由就是我们之前没有签过任何字面的东西,房主有这个权利。'
签合同拖了一个星期,是卖方故意拖延时间。法律上的2011修改目的是保护卖方不再受买方作出口头协议后却迟迟不作笔头签字的拖延。而不是为了给卖方作弊取巧的空子。
Makelaar当然是卖方。他代表卖方,对于买方来说房主雇用的中介和房主同是卖方。至于他们互相怎么推卸责任那是他们的事, 不是起诉他们的买方需要关心的。卖东西的商人99%不是货品的主人, 按你的逻辑也不是verkopers了, 商店里的售货员也没出售货品的权力了?
Een verkoper is: De winkelbediende die is aangenomen om goederen aan klanten te verkopen en met hen af te rekenen; een handelaar, die van verkoop en koop zijn beroep maakt;
of in het algemeen degene die in juridische zin de eigendom van een goed overdraagt aan de koper, die daarvoor betaa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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