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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mac  版主  2012-11-17 09: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给不给居留交税都是一样要交税的。打工要交税,公司盈利也要交税。你想让政府把税退给你?除非这个国家倒闭了,大家都去政府把钱抢出来
奋斗  中级海盗  2012-11-17 14: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西海游士 发表于 2012-11-17 09:50
看了上述的对话,以及“奋斗”的解释,但还是有几个问题:
1. 你没有回答,那个BV原来到底是什么人创办的 ...

对"西海游士" 说的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很感兴趣,不知是否可以说说看,感谢了。
西海游士  四海霸王  2012-11-17 14: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本帖最后由 西海游士 于 2012-11-17 15:49 编辑
奋斗 发表于 2012-11-17 15:01
对"西海游士" 说的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很感兴趣,不知是否可以说说看,感谢了。
...

看官请不要急,先让LZ说说看,然后我再分析解释,就容易明了了。否则,人家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真的!我曾经数次当面给西班牙来的同胞们解释,他们都不明白,因为他们不肯完全道出实情, 或者只想按照自己的意愿从事而已。

您确实从技术角度已经解释了LZ可能的问题,而我则认为LZ有可能是犯了原则错误(无意的?还是有意识想滑过去?我不像现在很多人马上给人家就做结论。动不动就是“结论完毕”,一派年少轻狂嘴脸),触及政策层面的实质问题。您说的技术问题还可能挽救,而触及政策层面的问题,LZ就只能指望荷兰议会来施救了,找律师屁用没有。另外,这也牵扯他的那个退税问题!本游士真心,希望LZ可以合理合法拿回他认为他该得的那一份。其实,本游士敢打包票说:他本人也是道听途说,自己也不知道要退什么税!

我的那个律师朋友,20多年了,办了很多中国人的案子,其中的有些情节故事,真都可以说是旷世奇闻了,也可写本书了。另外,亦请壮士美女笔下留情,容游士我在周末有空去朋友家一趟, 混他个酒足饭饱也。


amsterdamnoord  见习海盗  2012-11-17 16:0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完全来自中国,居留是ind给停的,自由卡是荷兰的我已经没有其他国家居留了,因为我这以前那个公司已经工作3年满了,就申请了自由卡可以去其他公司打工,或者自己开公司
amsterdamnoord  见习海盗  2012-11-17 16: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有什么区别请指教?
奋斗  中级海盗  2012-11-17 16: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amsterdamnoord 发表于 2012-11-17 17:00
完全来自中国,居留是ind给停的,自由卡是荷兰的我已经没有其他国家居留了,因为我这以前那个公司已经工作3 ...

这种情况就是你持有Work Permit的居留工作三年后换成了自由工作居留卡,但是此种居留卡就是必须有被雇佣的工作才可以的。


自己开公司并没有错, 关键是要保证你的公司能够和你自己签订雇佣合同,否则就和你现在持有自由工作的居留相冲突了。
amsterdamnoord  见习海盗  2012-11-17 16:2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这个还真的不明白了
西海游士  四海霸王  2012-11-19 14:4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本帖最后由 西海游士 于 2012-11-19 17:29 编辑
奋斗 发表于 2012-11-17 15:01
对"西海游士" 说的还有另外一种可能很感兴趣,不知是否可以说说看,感谢了。
...

本游士早就猜到他的问题所在了。

从LZ介绍的那么些情况看,他犯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错误,现在让IND发现了,所以取消了他的居留。
LZ很聪明,请人从中国来成立BV公司,然后雇用了他,就以为万事大吉了。其实不然,他到荷兰来工作并没有得到IND的居留批准,而是使用了他自己的西班牙欧盟居留自然过渡了,这就铸成大错了!因为,他请的中国同伴居留(可能?)被批了(一般来说小BV可以批3人,而他们又回去了),而他自己的居留则结果是被“漏了”!IND一定疏忽了,还认为你就是那3个中国人的其中一个呢。正可谓,聪明反被聪明误呀!

所以说,他擅自改变公司状况,擅自打工,又擅自成立私人公司,都是技术性问题,不是问题的实质和要害。这也就是他为什么不肯把IND决定的通知内容透漏一二的原因吧。为了省钱,LZ开了这个壹人公司。也正恰恰是这个壹人公司,把LZ给暴露了!作为外国居民(西班牙的),你无权在荷兰开办“壹人公司”。LZ根本不了解荷兰公司法的有关内容的实质:壹人公司这种公司形式其实是荷兰居民的一种福利权利,不允许被外国居民来(不包括欧盟其他国家的公民)利用!现在很多留学生这样干,会留下很多隐患,可谓后患无穷。公司经营好,特别是发展成了雇人很多的大公司,IND可以放你一马。如果不是这样,长期如此下去,技术上又无长处,就是变相来和荷兰人抢饭碗,IND岂能容你(除非你入了荷兰籍,或者和荷兰人结了婚等,其他法律对你起作用了)?!

另外,作为公司的财务(荷兰不缺这种人,不会同意外雇的),不应该不知道你就根本没有什么税可退的!有了收入,就要交税。哪有后来要走了,就退前边的税的道理?另外,其他人退的不是税,例如中国来的厨师,而是(强制性的)养老基金!你是BV,就有可能没有参加这种基金(自愿的),或者没有缴纳过,所以你也没份去要求退。有关内容可以去查荷兰的公司法,养老基金法,社会保障法和税法。再说了,你之前的收入是如何缴税的,缴了什么,还要和会计去查对。按照荷兰会计法规定,BV的收入既可以是工资形式,也可能是分红形式,而后者基本就没有缴纳什么养老基金。

好了,就说到这里。本游士知道,很多人希望再多多解释一下。但是实在无法满足此要求,因为这是很多荷兰法律交叉的地方,运用和实践问题极多,律师们一般都在这里做文章,所以专业性很强,不是一句两句可以说清的。一般的律师,坦率地讲,都是混饭吃的,在某一领域可能还说的过去,但是到了几个法律交叉的地方,就远远不行了。但是都还嘴硬,说肯定有机会:对,他(赢)的机会,你的钱,对吧?

一句话,LZ居留问题希望渺小,亦难有税金可退,根本没有什么不公平的地方,找律师也是白花钱。其实如果不孤路寡闻的话,像你这类案例早就很多了:有在荷兰开了餐馆10几年的,被IND查到,照样取消居留,押送回国的!中国人的这点小聪明,荷兰人早在九十年代末就大大领教了,很多人至今还浑浑不知,仍然在依葫芦画瓢罢了。当然,在荷兰这样的法治国家,奇迹有时是会发生的:君不见,去年就有一个重刑事犯,在人证物证俱全本人认罪的情况下,竟然被法官当场无罪释放!理由很简单,司法部过期不起诉,无法羁押,只好放人。司法部检察官的解释说,此犯的档案在部门间寄来寄去寄丢了。所以但愿LZ如果打官司时,也可遇到此种好事也!

最后在此声明:对此案任何问题不再解答了。一般来说,本游士不对个案做任何评论。即使上述看法,也是泛泛之言,没有任何实质性建议,对吧?!国人有个极坏的毛病,听他人之言,事成了则窃窃自喜,不成了则怨天尤人。本游士既不收费,又无建议,当然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也不吃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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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ffy + 2 最后一句也太到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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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动乾坤  初上贼船  2012-11-19 16:23: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英国
西海游士 发表于 2012-11-19 15:47
本游士早就猜到他的问题所在了。

从LZ介绍的那么些情况看,他犯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错误,现在让I ...

eenmanszaak住在外国人或者留学生都可以注册(KVK上可以看具体内容),只是中国学生没WP不能全职工作而已,但是可以申请TWV每星期10小时工作。按时税务申报的话没问题的,你给解释问题很好,但是不要个人感觉带进来,夸大事实就不好了
gaonangina  四海霸王  2012-11-19 16: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西海游士 发表于 2012-11-19 15:47
本游士早就猜到他的问题所在了。

从LZ介绍的那么些情况看,他犯了“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错误,现在让I ...

留学生毕业后有一年的自由工作时间,这一年期间可以自己开个公司么?在法律认可的范围内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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