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xx 发表于 2012-3-28 11:03
回复 suyunhai 的帖子
当你给别人贴五毛标签的时候,当你说“初级阶段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的时候
很同意你的看法。仔细琢磨了你最近的帖子,发现20多次提到“监管”。如果用一个词总结一下我们关于荷兰的讨论,那就是“infrastructure”,不是铁路、大桥infra,而是摸不到的国家财税体系infra。
回到“监管”的讨论,监管不是目的,而是在强大的国家财政执行系统支持下的间接效果。税务局为什么要清楚了解每一个纳税人的具体财务信息?就是因为此政府部门需要执行法律(execute/uitvoeren)。这样无形之中就形成了上述的间接监管效果。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监管”不是荷兰二院立法的首要目的,因为“监”和“管”耗费资源,不产生社会增加值。发达和诚信的社会需要尽量减少监督成本,推行政府和私人/企业间的自律、合作和互信。这也是Belastingdienst 最近积极推动horizontaaltoezicht的原因。
什么时候中国的纳税人可以在每年3月份下载自己过去一年的税务全景?一目了然地计算出自己多退少补的个税数额?要达到这一步,必定需要长期的知识积累,真心希望中国留学生能够结合中西优势,为中国建设强大的国家财税infrastructure。
这也许还需要很长的时间。按人大某教授的见解,现在中国最需要做得就是法律的实际落实,首先要落实宪法,比如宪法第二、五、七、九、十、二十六、三十三、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一条及第三章全文等等。。。路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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