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申请老爸来荷兰旅游(母亲过世),去市政厅拿了邀请信,表格上面第3部分Verklaring,3.1条款为“wat is de de reden voor uitnodiging en logiesverstrekking?" 对照英文为”why have you undertaken to sponsor the foreign national in question and provide them with accommodation?",在这儿请教热心的网友你们申请的时候是怎么填的? 随便说一声我自己有住房,当然老爸是住在我家里的.附加一问题,我目前因为身体的原因没有工作没有足够的收入不能做担保人,(我是我女朋友申请我来荷兰,我是同居居留,但因为某些原因我不想叫我女朋友做担保人)所以这次老爸过来是他自己担保自己,如果我提供住宿的话,我还需要向领事馆提供我的银行账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