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荷兰道路交通法第185条 (Artikel 185 Wegenverkeerswet 1994), 这种情况是可以要求赔偿的。除非大巴车公司能证明有不可抗拒力 (OVERMACHT)。在交通法上,不可抗拒力是很难证明的。荷兰高法在 STAAT/ROYAL NEDERLAND (NJ 1996, 393) 案件中,认为有不可抗拒力,但是那个案件是很特别很特别的。根据您的描述,您这个案件,机动车公司一方应该没法证明有任何的不可抗拒力。所以,机车公司会被认定为有责任。关于赔偿额度,根据荷兰高法 IZA/VRERINK (NJ 1993, 566)案件判决, 受害人一方可以拿到至少50%的赔偿。 另外的50%依照具体情况来定。根据荷兰民法 6:96条第2款 (6:96 BW),案件责任认定费(即,律师费)也可以要求赔偿。
最后,我要指出,根据荷兰的法律,家属拿不到精神损失费。而且,最后赔偿金额也不会很高。
因该案件完全属于民事纠纷,现在最关键的就是赶紧找律师来起诉机车公司。 所以找政府和警察根本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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