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家有本难念的经阿.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女方怕女儿吃亏, 男方怕儿子吃亏. 一旦双方的父母都牵涉到这段婚姻来的话,那么两夫妻一般都会小事情都变成大事情了. 我看现在不在是两夫妻的事情了,而是两家的事情. 看的出,夫妻双方还是相爱的,既然相爱那就都出来去别处打工好了. 如果男的还爱女的话,那就有本事说服自己的父母. 如果两人还想再餐馆做的话,那就让男方的父母也出一半的钱. 那么男的就有那权利分一半的红了. 不出钱只出力的人,从来就是拿工资的份,哪里还有理由分红阿. 很简单的,如果这家店是男方开的, 那女的要求签这样的合同,我想那男方家也不同意吧.肯定也会说,你没有出过钱哪里有资格拿分红阿. 其实这故事和我很像,我和老公现在也是和我的父母合资开店, 我老公出了一半钱,我父母也出了一半钱, 但是店的名字是我和老公, 我的父母也从来没要求要另外写份合同. 每个月末大家就分红. 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很多东西真的还是要看双方的父母是怎么想的.既然都取了老婆,很多事情就让两口子自己去做好了,不要在干涉其中.作为一个男人也要有主见,不要什么都听父母的. 同样的,女的也一样,嫁人了就改向着老公,不要知道老是把钱往自己父母那里送. 希望这故事的主人公能早日解决问题. 有情人终成眷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