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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uiscrane  四海霸王  2010-5-5 00:03: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14# extel 的帖子

那是个非常小的岔路口 大概往来两辆车并排就会有卡住的危险  而且拐弯很窄 所以那里拐弯的车辆不可能很快 并且我过路口的时候看到那辆车就立刻刹车了 本身我骑得不快 只是因为刹不灵才撞上去的
extel  高级海盗  2010-5-5 00: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jojozhu 于 2010-5-5 00:49 发表


您说的是没错, 交规上是没有提,但谁让咱教练都这样教呢,我自己开车超怕自行车和行人的.


怕是因为不想给自己找麻烦,谁喜欢没事撞个自行车再拿去修,当然是能躲就躲啦。
教练说的意思是为了让开车人礼让,保护行人。因为行人比开车人更容易受到伤害,这是一种礼仪,既保护了自己有保护了它人。

但是教练的本意并不是说,车出了任何事情都是车的100%责任,你理解偏差了。教练教的本意是让大家都安全(能躲事故就躲),但是教练的本意不是否定了交规。
louiscrane  四海霸王  2010-5-5 00:07: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4# thinkmac 的帖子

好像那个ISP保险里面有包含liability的 但是有一堆exclusion 而且定义挺模糊的 我还是后天去问问吧。。。
bestxiaoshi  四海霸王  2010-5-5 00: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extel 于 2010-5-5 00:04 发表
而且根本没有什么strong traffic,weak traffic的说法。完全是自己的理解,当然了,作为司机,相互体谅关照行人是好的,但是不与路权矛盾。

那怕是一个行人(weak)闯红灯,撞了正常行驶的火车(stong)。那责任方也是行人而不是火车。

国内平交路口这种行人抢道,抢到火车车轮子下把命丢了的事故多了去了,从来没听说什么strong traffic,火车司机就要去坐牢


显然缺乏国内交通常识。
首先,火车归铁路部门管理,并不是一般意义的“机动车”,和汽车没有可比性。而且,就连铁路路基附近的土地都是归铁路部门所有,所以,在铁路上 由于不遵守“铁路交通规则”出了事,责任自然在行人。
其次,荷兰怎么样没有深入研究过,不过应该是“弱者”被同情。至于国内,新的“道路交通法”则完全是“弱者”是“爷”,大大助长了“碰瓷”的歪风!
extel  高级海盗  2010-5-5 00: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louiscrane 于 2010-5-5 01:03 发表
那是个非常小的岔路口 大概往来两辆车并排就会有卡住的危险  而且拐弯很窄 所以那里拐弯的车辆不可能很快 并且我过路口的时候看到那辆车就立刻刹车了 本身我骑得不快 只是因为刹不灵才撞上去的 ...

是啊,2辆车都不快。

我觉得问题主要就是2点:
第一,是你闯了红灯;
第二,是你刹车不灵。其实发现情况,你们双方都刹车了,所以伤害不大。主要就是它刹住了,你没刹住。

保险应该可以报的,所以你不用担心。也可以自己去问问价格,不同车房价格差很多。人没事就是最好的。
bestxiaoshi  四海霸王  2010-5-5 00: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extel 于 2010-5-5 00:56 发表


不用惭愧了,我只是举个例子。
我要表达的意思就是,不论车道是不是合用,不论是几个轮子的。作为道路使用者在交规面前一律平等。
火车闯了红灯是违规,汽车闯红灯是违规,行人闯了红灯也同样是违规。

而不是说,行人闯了红 ...

建议阁下好好研究一下国内国外的交通法。虽然都是“闯红灯违规”,但是“保护弱者”的概念是要被充分体现的。
extel  高级海盗  2010-5-5 00: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bestxiaoshi 于 2010-5-5 01:08 发表


显然缺乏国内交通常识。
首先,火车归铁路部门管理,并不是一般意义的“机动车”,和汽车没有可比性。而且,就连铁路路基附近的土地都是归铁路部门所有,所以,在铁路上 由于不遵守“铁路交通规则”出了事,责任自然在行人。
其 ...

我国内开了10年车,你说了解不了解。

任何情况,弱者违反了交规,都是有责任的。
我举个例子,在高速上,行人翻阅护栏,横穿,被撞死。汽车绝对无责。
在50的路上,如果行人在没有规定标示的地方横穿,被撞死了,汽车如果无过错,绝对不会超过20%的责任,绝对不会去坐牢。
任何十字路口,如果本身无过错,发生碰撞,过错100%划归为闯红灯的一方(无论是几个轮子的)。出了人命,也就道义上判赔点抚恤钱,绝对不会去坐牢。

国内所以要保护弱者,是因为国内车根本不让人的。并不是弱者就可以凌驾于交规。
louiscrane  四海霸王  2010-5-5 00:4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25# extel 的帖子

首先 是我拍起来后检查自己没有受伤 并且他检查了车子的受损情况以后才注意到是红灯的 也就是说我在过路岔口的时候是否是红绿灯无从得知 还有就是那辆车看到我的时候我可以肯定它没刹车 是我装上去了他才刹车的 所以说我没事也有很大程度的原因是我是和他成垂直状态撞车的 那个路口很急很窄 但是实现应该没有问题 他的车子停下的地方离我撞击处已经有不少的距离了 而且当时他有报警 但是警察还没来 就把我急着拖到garage去所谓的检查了 十分怀疑 车辆的受损情况怎么能由他去他选的修车厂来检查呢
extel  高级海盗  2010-5-5 00: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bestxiaoshi 于 2010-5-5 01:17 发表

建议阁下好好研究一下国内国外的交通法。虽然都是“闯红灯违规”,但是“保护弱者”的概念是要被充分体现的。

好不讲理

中国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二款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国交通安全法附加条款
在十字路口拐弯处,机动驾驶员没有违章行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违章为事故起因,那么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全责或者主要责任,机动驾驶员承担次要责任。


你有本事给我找出一条上面写明了,由于行人违章,需要机动车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的条款??
extel  高级海盗  2010-5-5 01: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louiscrane 于 2010-5-5 01:43 发表
首先 是我拍起来后检查自己没有受伤 并且他检查了车子的受损情况以后才注意到是红灯的 也就是说我在过路岔口的时候是否是红绿灯无从得知 还有就是那辆车看到我的时候我可以肯定它没刹车 是我装上去了他才刹车的 所以 ...


责任划分,要看交警给你们出具的事故鉴定书。怎么赔,赔多少都是依据那个事故鉴定书。
根本不是像他们说的,弱者永远是对,车永远是错的。

过马路之前,自行车是有义务确认是否有通行权的(绿灯),你不看信号灯是个非常危险的习惯,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地方。

那辆车有无过错,你要证明它是否超速,是否饮酒。你们的路应该是限速50的吧。
一般司机在这样的情况,最正确的做法是不给油,因为不可能急刹(它后面有可能追尾),然后判断情况。所以它不可能看到你就立马刹车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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