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敦---不同寻常的接机
呼啦啦,呼啦啦,英航(British Airline)的737如芙蓉女侠般从天而降,对着开普敦国际机场的跑道就是一次亲密接触,小飞机啊小飞机,奈何予我惊吓啊?我默念着:“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这就样我急匆匆地蹦出了机舱。第一感觉是“30度的开普敦和12度的约堡的差别好似荷兰和北京夏天的差别啊!”。有种“同是南北地球人,相见何必曾相识?”的感觉。
开普敦的机场好是小啊,又赶上了飞机集体误点,导致取行李的大厅拥挤不堪,活像北京首都机场的两号Terminal。出了行李大厅即被迫要随波逐流,先是被日本团叫着跟上队伍,后是本能驱使着向左转,终于在角落里找到了“我的名字”。来接机的是一个中年白人男子,大概40岁上下,1米90的样子,第一感觉很business, 像是荷兰裔的。他果然默契娴熟的把我领出了人流,此时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可以坐在车里好好享受回住所的沿途风景了。呼啦啦,呼啦啦,汽车飞驰在那乒乓球台般水平的桌山(Table Mountain)和那一望无际蜿蜒曲折的大西洋(Atlantic Ocean)海线旁,我真想静下心来享受这美不胜收的风光,把自己沉浸在像诗中描写的那般镜像---- “暖风熏得游人醉,只把杭州作汴州。” 这位白人却不这样为我考虑,他热情地介绍自己叫Kyrt外,还一直饶有兴致的介绍着两边的风景,不时地夸赞一下开普敦人有多么多么的幸运,生活在这样一个上帝赐予的风水宝地:什么没有台风啦,没有地震啦,全年地中海式气候,温暖和煦啦,反正什么好词儿都让他给用了。现在回想起来他是有点言过其实了,不过“第一印象就是王道”这样的道理谁都明白,何况经营旅游多年的他呢?
看到这儿,也许你会说这段游记的题目和这些事情比起来不算是不同寻常啊,顶多就是初来乍到的经历和新奇感罢了… 其实这不同寻常的地方在他后面的话语缥缈间呢!
他说着说着把话锋一转,问起了我们如何知道他们的,我又如何认识朱的,他是这样开始问的:“Now,tell me how you know us?” “how you know your friend? Why you don’t come together? How long have you meet your friend?” 这问题的答案我自是了然于胸,我不假思索的回答道:“We got to know you through a blog on the internet, a girl who wrote that blog really recommended to stay at your place and we have seen your website which looks very attractive!” “I knew him on a conference at The Hague(海牙) three months ago。” 他略感惊奇的接着问到:“Oh! Three months, how long you have started dating each other?!” 要说南非人的英语那是没的说呀,是他们的母语,我这听的也不算废劲的, 不过这句话真的让我有种“惊涛裂岸,乱石崩云,卷起千堆雪”的感觉。“是不是我听错了啊?” 我心里打着鼓。我虽不致特直接的那种人,尤其是面对生人,不过毕竟还是要接招的,不过我又不想回答的很生硬,如果所问非所答的话会更雷人的,毕竟要和他相处一个星期啊。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我的“超凡”智慧有时候需要“去甲肾上腺素”(一种生物荷尔蒙)的刺激。“We just met and decided to travel together, because both of us want to come to South Africa and it was a very happy coincidence for me find him as a travel partner; my girlfriend cannot come, that is pity, but finally I managed to find someone travel together, it is definitely more fun than travel alone!” 我一边想着一边回答着。“这答案够清楚了吧,也不会有质问他的嫌疑吧?!” 他也明白似的点了点头,不再继续问了。可是我的心有如水面激起的涟漪难以平复了,眼前的美景好似被“零落成泥辗作尘”。路上些许回味后,我仿佛找到了答案,想必是在我和他谈住房价格的时候曾要求我们两个人睡两个单人床或者住两间房子,理由是我们是两个男孩儿,这话我用英语写得时候像是有误解吧,要不或者就是我们挥发着荷兰阿姆斯特丹的那种特殊气味,在那里“香如故“的感觉代表的是什么呢?答案不言而喻嘛!
终于到了Guest House, 映入眼帘的是一排被粉刷成淡黄色的平房。房屋正面的大部分隐藏在一个十米见方的花园后面,有种“林深不知处,红杏出墙来”的意境。我想这主人的设计理念定是汲取了中国古代美理念之精髓,换句话说叫“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虽然心里这样想,行动上却要如此如此这般这般: 在参观屋子的过程中,我一直是故作淡然,表现出见过些世面的样子,恭谨的夸赞着主人的独具匠心。不过在这里说些心里话:屋子真TMD不是盖的,那叫一个全面小康,每个角落都透着主人独特的设计,小到墙上悬挂的油画,大到占据整面墙的水族箱和投影布。我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虽然身心俱疲,不过还是饶有兴趣的扫描着屋里的装饰和布局,觉得这次的选择没有错。不过屋中的几处装饰把我的欣喜和迷离交织在了一起……有两张照片不得不让人产生些联想,其中一张是两个人站在一起的照片,其中一个是Kyrt, 另一个我猜想是另一个男主人吧,而且他们两个人都带着同一样的项链,相似的微笑,看起来是欢客招牌,如果不是路上的一番话,我肯定也不会产生联想的;另外一张是幅油画,挂在这幅画的对面,画的是几个裸体的小人在灰黄色调的背景下亲热的场景,看起来都像是男子。我确信我自己产生了些许怀疑,不过毕竟没有证实,不可以乱说的,否则,亲娘的,可能会影响仕途的哦。过了一会,另一位画中的主人公飘飘然的出现了,穿着一身西装,第一眼看上去比照片里显得年轻不少,30岁上下的样子,戴个眼镜,蛮像个学者。他像是刚从外面赶回来,满头大汗。匆匆寒暄了几句: 知道他叫RJ, 我又夸了夸主人房屋设计之精巧,后来还知道所有的油画都出自这位男主人之手,足见他很有些艺术的才气。跟着他出来的还有几只狗狗,大的像只狼,小的像老鼠,这真应了一句话叫“狗有九崽儿,连母十个样”,不过后来我知道这几只狗狗倒有一点相同---都带个拌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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