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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是对冷暖最敏感的器官,也是对幸福最敏感的器官。
刚离开北京的那段日子,我的胃也许是因为念旧,开始跟我使性子,闹脾气。他厌恶面包想念大米,可是这里的大米们一点内涵也没有,脆弱肤浅,乏味浮躁。而这里的面包刚好和大米互补,她们甜腻华丽,缤纷善变。所以,其实这里本土的面包和变种的大米很多都相处融洽,只有挑剔的胃们,还在怀念着旧气味,对着陌生的一切吐着酸水。
我看他也实在可怜,后悔行走的日子不该带着他,我累赘,他受罪。
我决定对他好一点,就经常介绍新朋友给他认识,可是他或者直接拒绝,害的我半夜还要起来给他喝热水安慰他,或者像很多男人一样勉强接受,但是没有任何实际反应。
看着他精神不振,我也越来越难过,跟着他一起消瘦下来。毕竟,他这么多年来一直陪着我四处走,从没离开过我,是我最长久的伴儿。
直到有一天,我陪着他逛街的时候,遇到了土豆。土豆在这里经常以薯条的扮相登场,以为这样就可以显的自己很苗条。薯条是很有味道很外溢的那种女人,我的胃一见到她就开始尖叫,我当然立刻满足了胃的欲望。
我意识到我的胃最近变的很没品位,因为这里的薯条都不如北京的漂亮,尽管叫薯条但事实上她们都很胖,而且身上都是粘乎乎的肉酱。可是我的胃现在变成那种很实际的男人了,而且还是那种很不理智的实际,他和这里的土豆从第一次见面就每天厮混在一起,有时候还一天见好几次!
土豆这个女人也开始为悦己者容,以不同的姿态出现,她有的时候软成一摊泥,还散发出奶油的香甜,有的时候她会上淡妆,还别2朵西兰花在身上,有的时候,她会从烤炉里跳出来热力4射。
后来我也觉得,土豆这种虽然平俗但也不乏风情的女人没什么不好的,毕竟,她会在每天温暖一些平凡的或者挑剔的胃们。
几个月后,我的胃渐渐变的和这里所有的胃们一样喜欢土豆,当我在阿姆的广场上看到凡高那副名叫《吃土豆的人们》的画,被卖薯条的人改成名叫《吃薯条的人们》的广告,我摸摸我的胃,觉得他现在的日子也挺温暖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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