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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nie1122  四海霸王  2006-5-10 18: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请问UU的law and economics专业如何?

Post by 天才白痴梦
我不是说经济与法律不好,如果都学好了绝对吃香。问题是。。。

问题是凭着两门法律课,总共150个学时的法律方向培训,你觉得毕业以后能给什么样的公司当顾问,又可以打什么样的经济官司?

现在UU经济学院教的法律课(注意是说经济学院,不是法学院)无论名字是什么,学的都是Directive或者Principle,而且基本上都是from an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point of view. 也就是说第一不会“系统”讲述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条款。第二即便是支离破碎的介绍,也是教给你一些法律问题应该如何去思考,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步骤或者从什么样的法典里找答案。 毕业生需要做经济学与法学结合的论文,也就是说纯粹就是用作经济学与法学交界时让你知道该如何去思考问题,完全完全完全不可能做法律方面的顾问,这一点想也不用想。至于经济学,还是那句话,因为加了一个法律有点冲淡主题,如果去公司应聘的话但从学的知识方面(并不讨论有人学得好有人学的坏的问题)无法与学纯经济的或者学商科的学生竞争。如果以后希望致力于法学与经济学交界出的研究,可以考虑这个专业。

如果你不明白什么叫法学与经济学交界的研究,据一个最基本的例子。比如毒品法,一般人认为对毒贩应该严惩,抓一个关一个。但是从微观角度来讲抓起一个毒贩会拉高毒品市场的利润,在利润的驱使下会有新的毒贩加入,所以是永远抓不完的。只有抓买毒品的人,降低需求,才能拉低利润,从而杜绝买卖毒品的市场。可是这第一和人们的直觉相抵触,第二从社会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可能买毒品的人才是真正需要帮主的人群,而不是惩罚。计量经济的研究结果可能会告诉你一个与期望值完全不同的答案,比如不断的抓买毒品的人但毒品市场依然繁荣。第三从宏观经济的目标是增强全民生产力,而不是把有生产能力的人关起来。具体一个法律如何实施,实施的力度如何,需要法律和经济学研究相结合。这些东西就是所谓“经济与法律”这个专业需要研究的。当然研究生阶段学的是信托法什么的,一共才两门课。最后再说一遍,只是教给你怎样思考,真正的咨询顾问都是解决非常SPECIFIC的问题。

说的好,鼓掌~~~~~~~~~~~~~~~
Starry  海贼王  2006-5-10 18:34: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请问UU的law and economics专业如何?

it depends somehow on your background. if you are from a lawyer's background, this could be an interesting program.
天才白痴梦  ↗贵宾↗  2006-5-10 18:43: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请问UU的law and economics专业如何?

我觉得主要取决于你将来是想在公司工作还是在大学搞研究。这个专业学出来的唯一出路就是研究,当然我说的是如果想专业对口的话,如果工作和学习不对口对你来讲无所谓的话那就真的无所谓了。
westwood  中级海盗  2006-5-10 23:37: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请问UU的law and economics专业如何?

Post by 天才白痴梦


如果你不明白什么叫法学与经济学交界的研究,据一个最基本的例子。比如毒品法,一般人认为对毒贩应该严惩,抓一个关一个。但是从微观角度来讲抓起一个毒贩会拉高毒品市场的利润,在利润的驱使下会有新的毒贩加入,所以是永远抓不完的。只有抓买毒品的人,降低需求,才能拉低利润,从而杜绝买卖毒品的市场。可是这第一和人们的直觉相抵触,第二从社会经济学的角度来讲可能买毒品的人才是真正需要帮主的人群,而不是惩罚。计量经济的研究结果可能会告诉你一个与期望值完全不同的答案,比如不断的抓买毒品的人但毒品市场依然繁荣。第三从宏观经济的目标是增强全民生产力,而不是把有生产能力的人关起来。具体一个法律如何实施,实施的力度如何,需要法律和经济学研究相结合。这些东西就是所谓“经济与法律”这个专业需要研究的。当然研究生阶段学的是信托法什么的,一共才两门课。最后再说一遍,只是教给你怎样思考,真正的咨询顾问都是解决非常SPECIFIC的问题。

孩子就是孩子,就会搬书.
卖毒品的人手里有毒品可以抓,买毒品的人身上没刻着我买毒品,怎么抓,搬一堆书最后就下个结论"抓或者不抓",你还真是学院派.
告诉你,荷兰对于毒品买卖的政策(注意,是软性毒品)叫tolerant,只允许在LIMITED场所(COFFESHOP)给消费者购卖,注意,法律不允许毒品的进口,所以COFFESHOP的毒品怎么来的?这就是法律tolerance的尺度了.从效果来看,集中警力监督有限的毒品交易场所比无限的追踪制止效果理想许多,问题是虽然是软性毒品,可是也造成人体一定程度的依赖,譬如我奥地利同学,在荷兰吸低醇大麻是件合法的事情,回到奥地利就变成非法,很难适应,荷兰毒品政策是对于欧洲真正的一体化是个障碍......

实际问题不是搬出一堆理论,然后下结论说黑的或着白的就解决了,更不是有人鼓掌你就真是经济大师了

不管做什么都要有跟实际的结合应用拉,经济是法律人最能发挥"经济"价值的领域,我觉得这个COMBINATION对法律背景的人的很有未来.
当然学什么都要精,深,都要有实际操作,不管学什么出来的毕业生都一样没有实际经验,没有工作经验做什么都难,不用讨论的.
Starry  海贼王  2006-5-10 23:56: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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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西木你竟然也和法律干上了:)

这个专业以前是招本科学法律或经济的,法律背景的毕业拿LLM,经济背景的毕业拿MSc。听说现在只招收法律背景的,不知道是真是假。学经济的人学这个专业,说实话,只能学到法律的一点毛皮。它教的经济也很浅显,基本上经济的本科可能都学过。
重要的是用经济来分析法律的适用性,所以学法律的人学这个会看到一个全新的视角,比如上面“天才”举的例子,或者再举个例子:为什么释放污染的化工厂不应该掏钱,而要让周围居民掏钱来整治环境。
学好这个专业只要稿懂这几个人的代表作就可以了:coase,cooter,ulen(sic),其它的都很easy。
至于将来的发展,律师们可以回国在公司里作咨询,经济背景的人有点险,可能不太好找工作,但是继续读PhD还是有希望的。这门专业很注重game theory的教授,这个在各个大学很多专业里还是很吃香的。因为最近这些年,好几个人凭借game theory的application拿了诺贝尔奖,所以大家都很眼红这个。

对了,楼主如果实力超群,又对law and economics感兴趣的话,建议去这门学科的发祥地university of chicago学习:)
天才白痴梦  ↗贵宾↗  2006-5-11 01: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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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westwood
孩子就是孩子,就会搬书.
卖毒品的人手里有毒品可以抓,买毒品的人身上没刻着我买毒品,怎么抓,搬一堆书最后就下个结论"抓或者不抓",你还真是学院派.
告诉你,荷兰对于毒品买卖的政策(注意,是软性毒品)叫tolerant,只允许在LIMITED场所(COFFESHOP)给消费者购卖,注意,法律不允许毒品的进口,所以COFFESHOP的毒品怎么来的?这就是法律tolerance的尺度了.从效果来看,集中警力监督有限的毒品交易场所比无限的追踪制止效果理想许多,问题是虽然是软性毒品,可是也造成人体一定程度的依赖,譬如我奥地利同学,在荷兰吸低醇大麻是件合法的事情,回到奥地利就变成非法,很难适应,荷兰毒品政策是对于欧洲真正的一体化是个障碍......

实际问题不是搬出一堆理论,然后下结论说黑的或着白的就解决了,更不是有人鼓掌你就真是经济大师了

不管做什么都要有跟实际的结合应用拉,经济是法律人最能发挥"经济"价值的领域,我觉得这个COMBINATION对法律背景的人的很有未来.
当然学什么都要精,深,都要有实际操作,不管学什么出来的毕业生都一样没有实际经验,没有工作经验做什么都难,不用讨论的.


除了红笔给你标出来的那句“没办法抓”这种比较法盲的问题,还需要纠正你的一个原则性错误是,荷兰的毒品从来没有合法化过。口头英语里的合法和法律条款里的还是有区别的。从1976年修改鸦片法时起荷兰开始区分硬性毒品(可卡因,海洛因,XTC等),只是区分,对两种毒品有不同的立场,但从来没有legalized。只是1976年与鸦片法更改法案同时颁布的prosecution directives里规定部分软性毒品可免予起诉(能否被免予起诉取决于很多条件比如毒品交易的重量以及地点等等等等)。这种原则性问题不懂不是你的错,不懂装懂说出来丢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关于你说的TOLERANCE,我想你大概说的是TOLERANCE ZONE吧。一年前学的现在记不太清了,UU经济学院里学的法律知识基本都是几个国家之间对比的,比如德国(美国和中国好像也是这一个组里的)是ZERO TOLERANCE ZONE(零容忍),而荷兰是CRIME CONTROL。区别在国民意识形态不同,荷兰承认人的犯罪本性,也就是说人天生都是有犯罪倾向的,就是大中专辩论会里经常提出的“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问题,荷兰人明显倾向于后者。另外还要考虑人权( freedom of citizens, autonomy etc)和控制毒品的成本。再加上软性毒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至今没有定论,因为变量比较多比如吸湿软性毒品的人通常混吸各种毒品以及酗酒吸烟,统计数据很难关联具体某种软性毒品对人体的伤害的准确数据。所以最初阶段荷兰毒品政策的重点是放在打击硬性毒品和有组织犯罪方面。虽然最初得到周边国家的强烈抵制,但从实施结果来看取到了很好的效果,现在已经在北美和荷兰周边国家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认同,尽管国家法律体制上的认同和人民的认同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但毕竟比以前要好一点。
天才白痴梦  ↗贵宾↗  2006-5-11 01:16:2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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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句,乌特勒支唯一一个聪明人,经济学法学物理学医学新闻学餐饮娱乐学体育学各种信息天文地理无所不通无所不懂的大师就是你小杰哥,这一点我们大家早就认同了,除了你别人没有敢叫这种称号的。
Catking55  四海霸王  2006-5-11 10: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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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学术固然好,
不过不要为此伤了和气啊。

westwood  中级海盗  2006-5-11 13: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请问UU的law and economics专业如何?

Post by 天才白痴梦
除了红笔给你标出来的那句“没办法抓”这种比较法盲的问题,还需要纠正你的一个原则性错误是,荷兰的毒品从来没有合法化过。口头英语里的合法和法律条款里的还是有区别的。从1976年修改鸦片法时起荷兰开始区分硬性毒品(可卡因,海洛因,XTC等),只是区分,对两种毒品有不同的立场,但从来没有legalized。只是1976年与鸦片法更改法案同时颁布的prosecution directives里规定部分软性毒品可免予起诉(能否被免予起诉取决于很多条件比如毒品交易的重量以及地点等等等等)。这种原则性问题不懂不是你的错,不懂装懂说出来丢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关于你说的TOLERANCE,我想你大概说的是TOLERANCE ZONE吧。一年前学的现在记不太清了,UU经济学院里学的法律知识基本都是几个国家之间对比的,比如德国(美国和中国好像也是这一个组里的)是ZERO TOLERANCE ZONE(零容忍),而荷兰是CRIME CONTROL。区别在国民意识形态不同,荷兰承认人的犯罪本性,也就是说人天生都是有犯罪倾向的,就是大中专辩论会里经常提出的“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问题,荷兰人明显倾向于后者。另外还要考虑人权( freedom of citizens, autonomy etc)和控制毒品的成本。再加上软性毒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至今没有定论,因为变量比较多比如吸湿软性毒品的人通常混吸各种毒品以及酗酒吸烟,统计数据很难关联具体某种软性毒品对人体的伤害的准确数据。所以最初阶段荷兰毒品政策的重点是放在打击硬性毒品和有组织犯罪方面。虽然最初得到周边国家的强烈抵制,但从实施结果来看取到了很好的效果,现在已经在北美和荷兰周边国家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认同,尽管国家法律体制上的认同和人民的认同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但毕竟比以前要好一点。

what is your point?
Are  you helping LZ about his future?or
westwood  中级海盗  2006-5-11 13:3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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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天才白痴梦
除了红笔给你标出来的那句“没办法抓”这种比较法盲的问题,还需要纠正你的一个原则性错误是,荷兰的毒品从来没有合法化过。口头英语里的合法和法律条款里的还是有区别的。从1976年修改鸦片法时起荷兰开始区分硬性毒品(可卡因,海洛因,XTC等),只是区分,对两种毒品有不同的立场,但从来没有legalized。只是1976年与鸦片法更改法案同时颁布的prosecution directives里规定部分软性毒品可免予起诉(能否被免予起诉取决于很多条件比如毒品交易的重量以及地点等等等等)。这种原则性问题不懂不是你的错,不懂装懂说出来丢人就是你的不对了。

关于你说的TOLERANCE,我想你大概说的是TOLERANCE ZONE吧。一年前学的现在记不太清了,UU经济学院里学的法律知识基本都是几个国家之间对比的,比如德国(美国和中国好像也是这一个组里的)是ZERO TOLERANCE ZONE(零容忍),而荷兰是CRIME CONTROL。区别在国民意识形态不同,荷兰承认人的犯罪本性,也就是说人天生都是有犯罪倾向的,就是大中专辩论会里经常提出的“人之初性本善还是性本恶”的问题,荷兰人明显倾向于后者。另外还要考虑人权( freedom of citizens, autonomy etc)和控制毒品的成本。再加上软性毒品对人体的危害程度至今没有定论,因为变量比较多比如吸湿软性毒品的人通常混吸各种毒品以及酗酒吸烟,统计数据很难关联具体某种软性毒品对人体的伤害的准确数据。所以最初阶段荷兰毒品政策的重点是放在打击硬性毒品和有组织犯罪方面。虽然最初得到周边国家的强烈抵制,但从实施结果来看取到了很好的效果,现在已经在北美和荷兰周边国家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认同,尽管国家法律体制上的认同和人民的认同还是有很大不同的,但毕竟比以前要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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