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荷乐新闻 于 2015-5-8 13:30 编辑
文|荷兰黄哥
昨天,法庭接受检察部的起诉,状告一男子侮辱王室,指控其去年11月的阿姆斯特丹的一次集会中,高呼“FUCK国王, FUCK王后和FUCK王室”的口号。这样能否构成罪名?
荷兰媒体RTL采访了一位律师Stef Ketelaar,请他谈谈意见。
记者:呼叫口号的活动分子会被判刑吗? 律师:这要由法庭判决,但究竟是不是应该受到惩罚的侮辱行为,还不清楚。检察部当然认为如此。不过,这是很有趣的讨论,fuck这个词的确有“侮辱”的意味,但是我不认为会带来什么问题。这个人显然很不满意王室,不喜欢阿历山大,假如他提供辩护,说在这是表达他的政治信仰,法官就不得不认真考虑这个观点。这里不是顾及国王阿历山大的个人感情,但是,这种语言必须得到保护。
记者:一旦获罪,被告会被处以什么样的刑罚? 律师:“故意侮辱”国王,最高刑罚是5年,在有关的法律条文中,只是有量刑大小的区别,“一般性的侮辱”入狱三个月,差别很大,因此也一直引起质疑。
记者:先前发生过什么样的案件? 律师:现在检察部很少真正起诉这样的行为,甚至人们以为侮辱王室的条例已经废除了。这种事情最多发生在19世纪末,当时,侮辱王室被认为是一宗政治事件。60年代又是一个高峰。然后沉寂了,前几年又重新出现。
记者:这件个案最终会导致裁决吗? 律师:荷兰中央统计局有数字,在2000年至2012年期间,检察部记录了起诉的19宗侮辱王室的个案,其中大约一半导致裁决,是5宗罚款,3宗有条件(或部分)入狱,1宗被判处“另类刑罚”。最新的个案出现在两个星期之前,一个荷兰Terneuzen男子,被指案发当时侮辱了时任女王的Beatrix,被罚做80小时社会服务,入狱90天,77天缓刑。较早时,一个2010年向王室金马车扔蜡烛的ErwinLensink,判刑651天,坐了一年半监牢之后2012年11月被高等法庭批准获释,(2013年4月他在德国再次被扣押,他认为是因为国王阿历山大的登基而禁锢了他的自由。)
又讯,稍后,对于去年11月的那位FUCK国王者,检察部撤诉
荷兰检察部原拟起诉在去年11月16日阿姆斯特丹一次集会上呼喊“Fuck国王、Fuck王后和Fuck王室”的男子Abulkasim Al-Jaberi,但是,今天检察部撤回起诉,表示需要更多时间考虑是否将这名男子揪上刑事法庭。
检察部原来说,这名男子必须在5月27日出庭受审。
原被告的辩护律师说,相信最终会撤诉。
检察部的这项起诉,已经受到不少的批评。荷兰NRC商报说,甚至司法部内部也对于这场起诉不理解,昨天晚上,阿姆斯特丹的 王宫墙壁上,有人涂上Fuck 国王” 的字句,显然对司法部的起诉不满,但是,没有人提出报案。
不过,荷兰民意调查显示,跟国王和王室开开玩笑可以,但是大多数荷兰人认为不应该使用这样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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