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聽起來還挺麻煩的,我覺得你首先應該去看一下你的臨時合同里到底都寫了一些什麽...這個臨時合同很重要.如果臨時合同裡寫明他需要給你提供地址.而他沒有做到的話.那你完全不需要懼怕他提出的訴訟還是神馬的,但如果臨時合同裡沒有寫明這一點...那你就要小心了....很可能你就要吃虧了!!
至於第一個工作人員說的那個人無權租房給你神馬的..我覺得你首先要弄清楚這個人到底有沒有業主的授權,如果他有的話,那他還是可以租房給你,如果他沒有的話.那就和第一個工作人員說的一樣了..你可以隨時終止你的合同..
我建議你.帶著你的臨時合同,找一個會說中文的律師..好好問一下...
至於他的態度嘛...其實他很有可能就是嚇唬你.你倒不用太擔心,只要該問的問清楚,他怎麼強硬都沒用的!
good lu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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