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即将上任的鲁特-费尔哈亨内阁的政策得以实施的话,荷兰公民把外国配偶从欧盟以外办到荷兰团聚的手续就会变得更加困难。外国配偶基金会将新内阁即将制定的相关政策形容成“严厉的政策”。 不久后,家庭团聚移民必须要有稳定的居所,准移民社会融入考试的难度也要进一步提高。此外,申请配偶来荷定居的担保人在其配偶被允许来荷之前必须在荷兰至少居住了一年。 目前那些想将配偶从欧盟以外办理到荷兰定居的荷兰人已经常常遭遇官僚主义和冗长的等待时间。 震惊
“这真是个令人震惊的消息”,外国配偶基金会的Paul Streumer表示。“申请暂住权(MVV)的手续要花上长达几个月的时间。这无疑意味着不久后夫妻(伴侣)将会被迫分离一年以上的时间。这种做法是不对的。” 在鲁特-费尔哈亨内阁的执政协议中还有一项要求:担保人和其配偶必须结婚或为注册伴侣关系。而这一要求目前还尚不需要。 收入要求
另外,有关收入要求的政策也将更加严格。目前,作为担保人,必须要有至少1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达到一定的收入要求。如果依照新内阁的想法,这一收入要求还要被提高120%。 Streumer说:“这一政策绝不可能实施。欧洲法院已经裁决,如果所要求的收入标准提高至最低工资标准的两倍以上就是一种歧视。因此这届内阁制定的是连他们自己也知道不可能实施的政策。 考试
另外,执政协议中还有一项要求非常地醒目:申请来荷定居的外国配偶必须通过一项考试,以此来证明他(她)和新祖国间的纽带要比和原籍国强。 Streumer说: “又一项荒谬的政策。事实证明,那些希望跟随荷兰配偶在荷兰定居的外国人都有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然而要求申请人在申请时和新祖国间的纽带就要比和原籍国的强,这是不可接受的。那只能通过时间来实现。” “在过去,人们相信新移民们自己会知道如何在荷兰立足,融入社会也将随之实现。而现今这些政策则是建立在对那些希望在荷兰创建新生活的外国配偶不信任的基础之上。如果你有那么一丁点儿偏离这些规定的话,你就进不了荷兰。” 家庭团聚移民政策
外国配偶基金会的Streumer先生称,荷兰的家庭团聚政策是欧洲最严格的。这些规定可以追溯到2001年的“可翰法案”,它让家庭团聚移民变得更加困难。前移民大臣费尔东克又在这此基础上更进了一步,尤其使得摩洛哥和土耳其的“进口新娘”的移民之路变得更加艰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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