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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Queentie 于 2011-10-31 16:06 编辑

我和前夫与2010年2月份办理正式离婚手续,之前我们一切关于退税补税的问题都是他处理,最近收到一封税务补交单,让我补交815欧,原因是税务局2009年的退税金额多退了给我,但是这个钱是退到我前夫的银行账户,现在让我退还给税务局,但是我一分钱也没收到,请问有懂的朋友们给个意见或者建议吗?感激不尽!!

精彩评论4

Queentie  高级海盗  2011-10-31 15: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帮忙!!
Queentie  高级海盗  2011-10-31 15: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税务局的单一定要交,指定期限也要到期了,该怎么办?找前夫把钱要回来吗?
xiaohonglin  四海霸王  2011-10-31 19:3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你只能先把钱交了,再问前夫要,当然他现在可能不会还你钱了,税务局不管你们家事。你不交会罚款的。试试问问前夫吧,不还就算拉,能顺利离婚已经很好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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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57j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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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liasky  海贼王  2011-10-31 23: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这是你们结婚期间应该交的钱,默认你们共同承担的,现在你不交就是你的责任了,我也觉得只能交了再去跟前夫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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