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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初在GGD法律板块发了这么一个关于住房纠纷求助帖子,当时得到了很多朋友的帮助和鼓励,在此先谢谢大家。但是现在事态又有变化,希望大家能再次伸出援手。(之前帖子如下)
原地址:http://bbs.gogodutch.com/viewthread.php?tid=392228&extra=page%3D1&frombb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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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MM在鹿特丹去年(2009)8月起租了一套房子,不是通过中介而是直接和房东签订的。签订的合同是否有问题且不谈,当时并没有屋子的任何物件清单或者状况的照片。 而实际上,屋内很多设施,包括烤箱水龙头都有若干问题,却没有任何证明。

今年8月,
房屋到期,三人都搬离该房。房东清算的时候,说三个住户故意损坏了大量物品,还带走了一些东西。但是事实上东西原本就坏过,当初找房东的时候口口声声答应来修但从未现身。带走的东西也都是租客的物品。现在人走茶凉,所有不是全赖在租客身上。并且发短信告知三个MM要额外支付一定费用, 否则将采取某些措施。 租客实际上也放弃取回押金,在知道房东的可恶之处后,但房东却变本加厉,想索要更多,实在可恨。

此外,在7月底时,房东有若干次未与租客预约的情况下带别人来看房,非常不礼貌。更有甚者,一次虽然预约,但就因为两位MM稍迟到2分钟,房东私自拿钥匙开门入屋。我们坚信这样的行为一定违法了 。


所以,我们今天寻求了一些法律援助,那边的建议是,这种事情打官司很不划算,对我们对房东都是。因为东西损坏丢失与否,双方都没有证据。 我想在这里问问大家的意见,这样的事情,怎么处理较好?目前法律援助那边是说可以帮我们写一封信告知房东,租客放弃取回deposit,此事到此为止,不然纠缠下去对谁都不利。 但是我们不确定房东是否会进一步纠缠,因为这事情,说实话,我们虽有理,但无证据。 另一方面,几人都已搬离,房东不知道新的
地址,请问这种情况,保持沉默的话 ,房东或者房东的律师是否有权利或者能力通过某种途径找到我们新的地址并给我们发律师函。


多谢各位了,来
荷兰第一次碰到这么纠结的事情,变态房东真让人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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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2,3个月,因为押金也已经放弃了,所以以为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谁知道昨天其中一个MM突然收到了某律师事务所寄来的律师函,要求三位租客赔偿一大笔钱。其中包括6000多欧的家具损坏费,令人可笑的是,房东认为,我们搬离之后他们房子有一个月没有租出去,这一个月的房租钱也由三个MM承担。此外,因为更早前房客的地址未注销,有一些寄给其他人的信件也寄到了那个地址,房东就怀疑有更多的人住在房子里,又要加钱。律师函中要求,租客必须在10天内将超过7000欧的赔偿金交给房东。

显然,这一切都是不合理至极。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别无他法,只有走进法庭。另外,如果各位有什么更好的建议,请告知。不胜感激!





[ 本帖最后由 edwardyang 于 2010-10-30 11:08 编辑 ]

精彩评论14

liulan  四海霸王  2010-10-30 10: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希望懂得法律的朋友进来帮忙。
我帮你顶顶
炜岷  初上贼船  2010-10-30 12:5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玉溪
荷兰人没几个好东西,特别是那些半死不活的老东西,专骗中国留学生这些弱势群体的i钱,就你这版块第二页ineedjustice这个比你还被骗得悲惨。
炜岷  初上贼船  2010-10-30 13: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云南玉溪
顶顶
hehehehe  海贼王  2010-10-30 17: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不要慌,首先,你说押金已经放弃,你有没有书面或者email说明为什么放弃?房主是否书面或者email说明说不在纠缠?
家具损坏费, 房东有证据吗?别怕律师,他说70万,7百万都行,那只是他的story, 没有证据一切都是放屁,搬进去时是什么样子你们三个必须统一口径,一口给他咬死了,他把你告上法庭也没办法,因为这事就是死无对证。“房东就怀疑有更多的人住在房子里,又要加钱”,怀疑顶个屁用,直接告诉他更早前房客的地址未注销是他的事,你们不知道。
总之,看起来,你们的处境还不糟糕,关键是把嘴闭紧了,不要说,或者书面或者email说明什么你们有责任之类的,,把握不准的时候就不回答,他的问题你不是一定要回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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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57j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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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yang  见习海盗  2010-10-31 23:1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顶一下。
明天打算去找一家律师事务所,决定要打官司了。觉得既然不理亏,还是应该要力争到底。

希望更多懂法律的朋友能看到,给我们一些建议
amy57j  ↗总版主↗  2010-11-1 03:5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天津
家具的事情,以前的那个帖子我们已经给过建议,看看房东怎么取证了。关于一个月房租,如果你们是临时搬走的,确实是要交这个月的。关于房客是否有多人注册还是以前的房客未注销,这个可以查出来的,不用过于担心。
xxyy1  初上贼船  2010-11-1 08:5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现在他们其实用律师信吓唬你们,建议你们直接打官司。 很多便宜的所谓法律顾问其实水平很有限, 任何时候都说打官司划不来等等,因为他们自己不敢,这些所谓法律顾问自己从来都没上过法庭, 也根本没有律师牌,就靠给些不痛不痒的所谓建议赚钱。。

其实打官司不是一定要律师, 法官也不会因为你没有律师就偏袒对方。 如果你们请不起真正好的律师, 就自己代表自己打官司。 我知道至少有两个案例是没律师的一方赢了有律师的一方。 还有个很关键的, 你们是弱势一方, 荷兰法官对弱势一方比较袒护, 就算输了往往惩罚上也比较松, 估计无论如何也不会是7000欧这个狮子大开口的价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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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y57j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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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yava  见习海盗  2010-11-4 00: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shuiqin  中级海盗  2010-11-4 10:3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帮顶!祝lz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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