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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XZ228 于 2009-9-9 11:29 发表 偶当时没带钱,老老实实把姓名地址ID号留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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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GXZ228 于 2009-9-9 13:07 发表 留记录也认了,但不知记录会留在哪?初犯不会算犯罪记录吧,德国是三次后才会有记录的。我看了荷兰犯罪记录局的网站说的是6个月到 2.5年的刑期记录会保持十年,十年后就“spent"了。要是当庭释放6个月就没了。我这怎么算呀。 ...
原帖由 bonmatin 于 2009-9-9 17:01 发表 怎么这么傻啊,续ID申博士你自己主动出示这些干吗? 搞得不好,估计没事都要被你整出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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