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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nglei77  高级海盗  2008-11-28 21: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irosemary 于 2008-11-28 19:45 发表
和公司的导师的email只是关于让我填写一个他们发送过来的表格,个人信息,SOFI number,银行帐号等信息,等我填写完毕给她们公司,公司就发给了我一个已经由他们公司相关领导签字的合同(签好字之后的扫描件),发给我让我签字。然后 ...


他们只是基于双方的交流发了个要约,有关你实习的要约,你没有签字,没有问题的。你有选择的权利。
至于信誉问题,让你签字的时候,如果你没有说你还在考虑,确实你的信誉不是很好。换句话说不够很诚信。
解决措施就是以后不要想着再去这家公司实习或者是寻求正式工作了。
siyuan216  四海霸王  2008-11-28 22:2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首先,通过你和公司的email交流,不管谁先要约,谁又进行了承诺,你和公司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即你们双方都已经同意去该公司进行实习。如果没有专门约定合同的成立条件(比如办理相关前置手续,或lsss述及的诺成和实践之区分),在此刻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般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合同即生效。然而,当合同的效力需要某种形式的确认时(比如需要双方的书面签字确认),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的必然生效,必须要满足该种形式上的要求才能生效。所以当对方发给你正式的合同时,其目的在于通过签字确认该合同的效力,而不仅仅是该合同的成立(因为合意已经在email交流中达成),也就是说,你们双方事实上存在一个使已经成立的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该要件即书面签字确认。
在合同成立后,生效前,如果你要求撤销合同,你所承担的不是违约责任,因为合同义务尚未开始。但是,如果该公司基于诚实信用,为履行合同做了必要的准备(为你办理工作许可等),你应当赔偿因进行这些准备而给该公司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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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osemary  见习海盗  2008-11-29 09: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siyuan216 于 2008-11-28 22:23 发表
首先,通过你和公司的email交流,不管谁先要约,谁又进行了承诺,你和公司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即你们双方都已经同意去该公司进行实习。如果没有专门约定合同的成立条件(比如办理相关前置手续,或lsss述及的诺成和实践之区分),在此刻 ...


谢谢这位帅哥很专业、很详细的解答,就是我想要的答案!
irosemary  见习海盗  2008-11-29 09: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siyuan216 于 2008-11-28 22:23 发表
首先,通过你和公司的email交流,不管谁先要约,谁又进行了承诺,你和公司双方已经达成合意,即你们双方都已经同意去该公司进行实习。如果没有专门约定合同的成立条件(比如办理相关前置手续,或lsss述及的诺成和实践之区分),在此刻 ...


其实在email交流之前已经有过面对面的面试,当时双方是都同意做这个internship的。然后我回来后公司秘书和导师就让我填写表格(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完毕他们好像按照我的信息建了几份文件:
1. Trainee contract
2. List of agreements
3. regulations for trainees
4. general business principles directives
5. personal data form
6. payroll tax statement model
这些是不是代表这我的工作许可他们还未帮我申请呢?
siyuan216  四海霸王  2008-11-29 23:05: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irosemary 于 2008-11-29 09:46 发表


其实在email交流之前已经有过面对面的面试,当时双方是都同意做这个internship的。然后我回来后公司秘书和导师就让我填写表格(个人信息),表格填写完毕他们好像按照我的信息建了几份文件:
1. Trainee contract
2. List of ...

个人觉得,公司进行相关的必要准备,在很多时候是需要你和公司间的书面合同的,如果没有书面合同作为证明很难在相关部门(比如税务)办理手续。(本人对labour law了解甚少
在合同发生变更或撤销的情形时,及时通知义务是相当重要的,lz现在关键是通知公司停止一切相关程序。如果有相关事件导致lz变更合同,该事件发生的确切时间和lz获知并确认该信息的时间,是十分重要的证据。这个时间和lz通知公司的时间段(差)是否“合理”,常常作为lz是否适当履行通知义务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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