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兰花的世界;2012686
最主要的一个问题是,LZ的老公为什么要在结婚一年后突然提出这个要求????! 这是关键的问题!
LZ妹妹最好是开诚布公的和自己的LG好好谈一下,夫妻之间难免都会有误会和矛盾,各自都会在没意识中无意中伤害到了对方,感情是很细腻的! 而你LG也说了,怕的是你和他离婚,如果他说的是真心的话,从这点来说,并不是很坏的事情. 这个协议究竟签不签,我想你最好是和他好好的谈一谈,大家和平的坐下来谈一谈,毕竟今天大家能够走到一起也不容易,好好的了解一下他为什么会突然有了这个想法.如果他真的就是认定要你非签不可,那你自己就要把你目前的情况状况咨询一下律师,如果真的要签的话,自己的心里也有一个底! 兰花好。好久不见。今天我和他去了公证处。基本了解了大致情况,他原来是在半年前开始申请这个case的。公证处说11.20就开始受理这个案子的。这个婚前财产公证。也可以在结婚后一年内申请。但是只给一次机会。从申请到签约为期半年。过后就没有第二次机会了,。所以我的荷兰老公好像很着急,我现在想起11月初我们吵过几次架。
这个婚前财产各自独立的公正。只要签了。就表示你放弃了他的财产的一半的权利。今天公证员很明确地告诉了我。不签的话。我只要提出离婚是绝对多权力分他财产的。
今天我是想把我的附加条件加进文件里;就是男方不得在5年内提出离婚。但是公证员说不可能。目前也没有荷兰法律能保证爱情的保质期。他说爱情需要你们自己经营。也就是说对女方一点保障都没有。他说假如男方即使在私下写了什莫书面保证。从法律上讲一点都用没有。只要男方提出离婚。我必须28天内处境,回来后我很灰心,目前已经决定签了。以后的事以后再看吧。我不想这末累了。谢谢大家这几天对我的关心。大家新年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