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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解决了

[ 本帖最后由 liong 于 2010-11-13 13:31 编辑 ]

精彩评论16

香草居士  海贼王  2007-1-7 23:0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投诉Vivraen不遵守网络交易规则,简直戏弄买家

LZ最好能拿出证明来~

比如电话公司通话记录的截图之类的
opapa  管理员  2007-1-8 02:2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投诉Vivraen不遵守网络交易规则,简直戏弄买家

1. GGD提供一个免费的平台,给大家自由交流自己的二手货物,所有的交易,大家都自己负责。
不是专业的网络交易网站,所以对于买家卖家也没有太多的管制。

2。从你提供的信息来看,我个人觉得可能除了卖家比较犹豫之外,没有过分的问题。而且她愿意出让给朋友,也是她的自由咯。可能你觉得浪费你的时间和精力,不过她迟迟不回消息也可能是因为忙或许别的原因咯,这样的事情还需要你自己多多理解了。毕竟不是专业的卖家,只是学生自己内部的二手转让啦。
vivraen  四海霸王  2007-1-15 13: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投诉Vivraen不遵守网络交易规则,简直戏弄买家

Post by liong;1925365
1。 Vivraen 在Leiden版发表了“Vivraen还要卖一些家用小东西,慢慢整理中,要不要呀?
2。我打电话要求买自行车(没有砍价),她说要等到2月才能交货,我说好的。我还问有没有电饭煲,她说电饭煲没有决定要卖,我所决定后再告诉我。
3。打过电话后,我立即发了悄悄话,让她给我保留自行车。但是没有任何回复。
4。再次发悄悄话,要求她给明确答复是否能够为我预留自行车,并表示我愿意等到2月初交货,但是需要明确知道我是否已经预订上了。(否则到时候她随意决定卖给别人让我白等,我岂不是被出尔反尔的人耍了)
5。终于收到她的答复,建议我找别的卖家。她强烈抗议我说出尔反尔的字眼(虽然我的说法是在第4点的前提下的评价)。
6。我发现她的帖子已经修改,自行车已经卖给别人了。至此,我仍然没有收到她是否为我预留的明确答复.(后来听说是她卖给朋友做人情了,如果是这样,何必再网络公开挂卖呢?浪费大家联系的通讯费!)

整个网络交易过程十分不爽快,我看到她的出售自行车的帖子,两次主动电话过去。第一次她在路上,要我30分钟后再打,我就30分钟后再打。电话里,她并没有说有人在我之前预定了自行车。
我也没有砍价。她应该明确告诉我是否卖给我。按照网络交易规则,应该先到先得。
如果不打算交易,应该立刻明确告知对方,而不是含糊不答,耽误买家的时间。
就算当时没有说清楚是否给我预留自行车,我后来给他悄悄话,她也应该给予明确的答复。而不是置之不理。
总之,投诉Vivraen很不遵守网络交易规则,在买家付出时间和金钱(通讯费用)之后仍然含糊其辞,对已经在网络挂卖的东西犹豫不决。如果她要卖给朋友做人情,就不应该网络上卖,浪费大家时间和精力.
强烈要求管理员采取惩罚措施, 扣除土豆或者封法帖权限数天!!!

刚才没事儿瞎逛看到这位的投诉,还真是让我诧异,我还因为他不了解情况出语伤人的行为不爽呢,他倒还来投诉我。在这里我也帮我这方收到的情况列明,大家自有明断:
1。liong给我第一次电话,我正在骑车,所以告知可以30分钟后打
2。半个小时候,刚刚下车他来电话,告诉他自行车在2月底回国之前还需要用,车要到那个时候才能取,他问具体日期,我当时还不能确定,因为要看我的考试时间表如何安排,但车我会帮他留。
3。问我有没有电饭锅要卖,我说没有决定是否要卖,价格也不知道要确定多少,他在电话里说国内全新的小锅也就50人民币,我听了,不知道说什么。
4。当时正好圣诞节和快过新年,基本上不在家,我已经在电话里跟他说明白。
5。后来收到他的消息,说我不及时给他回信息,浪费他的时间,他的假设成立的话,我是个出尔反尔的人

当时我就恼了,如果你想再进一步确定,可以打电话给我确认,有可能因为前面的沟通不明白,但是这么一来我如何在跟他交易呢? 我的自行车虽然破点,但是还是很好骑,,不在乎能卖几个钱,大家在外互相帮助,图的是精神愉快,我的电饭锅用他的标准来给我出价格,用他单方的假设来中伤我的人格,虽然说的好像有点严重,但是我但是就是那么感觉的。

所以我不想跟他打交道了,就几块钱,犯不着的。

自行车我自己还在用,他的听说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我就是不打算卖给他了,所以就注明sold.

再另:他要求对我的惩罚我觉得实在是过分,不管是二手还是现货交易,买卖双方的沟通和通讯费用还要算在里面吗?我曾经好多次给别的买家带东西到别的城市,就是帮忙投递一下,那我难道还要问人家要电话费不成?还要罚我的土豆,封发贴。。这也太。。。我更恼怒了

我谢谢斑竹公正的判断,这件事情我不想深究了,如果他还要来“兴风作浪" 那我们就私了。
佛焰花  见习海盗  2007-1-15 15: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投诉Vivraen不遵守网络交易规则,简直戏弄买家

支持Vivraen,我在她那买过东西,觉得人挺好.
yangyoung  禁止发言  2007-1-15 19: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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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ong  见习海盗  2007-1-15 21:0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投诉Vivraen不遵守网络交易规则,简直戏弄买家

没必要争论什么了。看看两方陈述就已经很清楚了。
Vivraen本来答应卖给我自行车后来又改变主意,核心原因就是Vivraen误解我的说话,说我在人格攻击她,这点她自己都承认了(她的第5点): 我说的“出尔反尔”是有前提条件的。也就是说其实我并没有人格攻击她, 她把一个假设条件当作已经成立条件视作对自己的人身攻击.
虽然是她误解我的话, 但也是她的fault, 按照荷兰人常说的 "Anyway, That's your fault!"
简要的说, 她已经答应卖自行车给我,然后在毫无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因为自己的误解和怄气,终止了自己口头承诺. 谁对谁错已经十分明了.
在Leiden版,我已经发贴, 表示原谅她的这个fault, 不再追究, 现在她反而在这里要"翻案".
如果继续这样闹下去,不仅我要说你Vivraen"出尔反尔", 我还要说你"泼妇无奈"!
javaart  见习海盗  2007-1-15 21: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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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liong!
我在Leiden版 说了句公道话就被Vivraen骂,不象话。
Vivraen这个人脾气太冲,  我完全相信她会因为一时的自我冲动而不守信用。

to 佛焰花
你和她能成功交易,就不能代表任何时候她都是一个好的卖家。
显然,ebay里面就算很差的卖家,也有50%左右的好评。
人再好,总有犯错误的时候,虽然是偶尔,是你的错就是你的错,关键是要敢于承认错误。
liong  见习海盗  2007-1-15 21: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投诉Vivraen不遵守网络交易规则,简直戏弄买家

Post by vivraen;1941670
刚才没事儿瞎逛看到这位的投诉,还真是让我诧异,我还因为他不了解情况出语伤人的行为不爽呢,他倒还来投诉我。在这里我也帮我这方收到的情况列明,大家自有明断:
1。liong给我第一次电话,我正在骑车,所以告知可以30分钟后打
2。半个小时候,刚刚下车他来电话,告诉他自行车在2月底回国之前还需要用,车要到那个时候才能取,他问具体日期,我当时还不能确定,因为要看我的考试时间表如何安排,但车我会帮他留。
3。问我有没有电饭锅要卖,我说没有决定是否要卖,价格也不知道要确定多少,他在电话里说国内全新的小锅也就50人民币,我听了,不知道说什么。
我的确说了国内全新小电饭锅50元(这个是我从ebay上查到的),是因为当时你说价格自己不确定,我告诉你这个信息,只是为了帮助你开/定价,我并没有强迫你50元卖给我啊。我当时回答说,“那好,等你决定好了再告诉我”,不是么?

4。当时正好圣诞节和快过新年,基本上不在家,我已经在电话里跟他说明白。
5。后来收到他的消息,说我不及时给他回信息,浪费他的时间,他的假设成立的话,我是个出尔反尔的人
这里你也承认了,我说的是“如果”!!!


当时我就恼了,如果你想再进一步确定,可以打电话给我确认,有可能因为前面的沟通不明白,但是这么一来我如何在跟他交易呢?
就是因为一句“如果”, 你就发怒了, 没有任何沟通下, 中断口头承诺过的交易,是不是脾气太冲,性格不够成熟了?

我的自行车虽然破点,但是还是很好骑,,不在乎能卖几个钱,大家在外互相帮助,图的是精神愉快,我的电饭锅用他的标准来给我出价格,用他单方的假设来中伤我的人格,虽然说的好像有点严重,但是我但是就是那么感觉的。
各位看家自有评价, 正是你过于自我的"感觉" 让你不仅误解他人的话语,还让你的脾气这么冲.


所以我不想跟他打交道了,就几块钱,犯不着的。

自行车我自己还在用,他的听说不知道是从哪里来的。我就是不打算卖给他了,所以就注明sold.
好像小孩子赌气!没有卖出去还故意注明sold, 犯得着么?


再另:他要求对我的惩罚我觉得实在是过分,不管是二手还是现货交易,买卖双方的沟通和通讯费用还要算在里面吗?我曾经好多次给别的买家带东西到别的城市,就是帮忙投递一下,那我难道还要问人家要电话费不成?
我在Leiden版说了,我已经原谅你的fault了,不想继续投诉. 这个投诉的惩罚请求发表在你道歉之前并不过分.

还要罚我的土豆,封发贴。。这也太。。。我更恼怒了

我谢谢斑竹公正的判断,这件事情我不想深究了,如果他还要来“兴风作浪" 那我们就私了。


一件因为你的误解而导致的口头承诺单方中止的交易,无论如何,我是有投诉的权利的!怎么算"兴风作浪"? 一件已经过去了的事情,还是你翻出来,到底谁"兴风作浪"?  
Ps. 什么叫做"私了"? 没有任何法律意识的潜规则词语都出来了,反感!
vivraen  四海霸王  2007-1-15 21: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投诉Vivraen不遵守网络交易规则,简直戏弄买家

Post by liong;1942704
没必要争论什么了。看看两方陈述就已经很清楚了。
Vivraen本来答应卖给我自行车后来又改变主意,核心原因就是Vivraen误解我的说话,说我在人格攻击她,这点她自己都承认了(她的第5点): 我说的“出尔反尔”是有前提条件的。也就是说其实我并没有人格攻击她, 她把一个假设条件当作已经成立条件视作对自己的人身攻击.
虽然是她误解我的话, 但也是她的fault, 按照荷兰人常说的 "Anyway, That's your fault!"
简要的说, 她已经答应卖自行车给我,然后在毫无明确告知的情况下,因为自己的误解和怄气,终止了自己口头承诺. 谁对谁错已经十分明了.
在Leiden版,我已经发贴, 表示原谅她的这个fault, 不再追究, 现在她反而在这里要"翻案".
如果继续这样闹下去,不仅我要说你Vivraen"出尔反尔", 我还要说你"泼妇无奈"!

不管你是假设的还是真实的,你就不应该说那样的话!!!那个不是我的误解,一个成人要注意自己说话的分寸,我已经在电话里答应你给你留车,你何必作那样的假设,不明白可以给我电话进一步确认,一个男生居然这样的肚量!!说出来笑死人,事情孰是孰非没有定论,谁要你原谅我,笑话!!!你要是在继续这样无理下去,别怪我不客气了!~

斑竹,请裁夺liong 的是非申断标准和他的措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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