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生病,很多情况下,老板不一定要付病金,譬如不满3个月、隐瞒等等。本店去年12月,聘请一位荷兰妹,因为她在Mcdonald、Burgerking、Total都干过十来年,她又说得可信,直接就给了长期合同 每周3小时--60小时,2个月适用期。而她在第72天就生病了,而后又说是气管炎、精神病等。她在我这里每周干40小时。她就要求40小时补偿。我们打电话向KHN法律处咨询,KHN要求我们马上付钱,说这是荷兰法律,说没有人两年生病的。KHN这人感觉我们中国老板就不愿付病金,荷兰老板就很愿意干2个月付26个月工钱。而后我又自己的法律保险公司Interpolis咨询, 她们也认为我们必须马上支付每周40小时病金,Interpolis不愿进一步了解情况,拒绝为我打官司,我怎么解析都不听。 我非常震惊,如此不公平。在网上找到年轻律师Bart G.N. Gubbels,我给他100%信任。他非常认真,异常负责任,步步为营(非常小心)。尽管他完全有信心赢下这场官司,对我只说70%,上法庭时他自己又叫一位助手(免费),12点到17点,四次开庭,其中三次休庭是为了庭外调解。法官认为我们只需支付每周3小时,员工方(被告)坚持每周40小时,我们同时也退一步:愿意一次性支付4000欧。他们两位跑来奔去,一口水都没喝,对方就是不放,法官也不愿员工方太悲惨,再给两周时间考虑,否则直接判每周支付3小时工钱。 两周后,对方只好同意一次性支付4000欧。 上法庭前,两位年轻律师先我而到,给我重复了许多注意事项,对方律师居然在开庭前5分钟才到。在法庭上,这法官有点像中国的包公,非常的威严又有人性,听律师说在Roermond他是独一的,就是说其他法官没有如此威严。 律师Bart G.N. Gubbels,在给我的发票,都同时符了工作时间表,而且事先给我大致每项费用,事后也不离左右。 有这方面困难的同胞,千万不要轻易放弃。可以联系律师 Bart G.N. Gubbels(Advocaat) VanDinter Advocaten Schepersweg2b 6049CV Roermond (Herten) T 0031(0)475332000 F 0031(0)475335365 M 0031(0)641775941
本人的电话是0641917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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