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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一直没有这个要求的,今天我打电话咨询的时候因为在签证处比较着急,所以也没问具体原因,改天好好问下,暂时猜测分析一下:
看到GGD上有个妈妈当时使馆给出的原因是,孩子出生时候父母中一方是中国国籍,所以孩子具有中国国籍,所以不承认孩子的荷兰国籍!

于是我查了一下中国新生儿的国籍政策,已经公开的国籍法(1980)年的: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按照国籍法,已经拿到荷兰护照的孩子就不具备中国国籍了,而现在大使馆又说不承认荷兰国籍,原则上这是违背中国国籍法的!

但是:欧盟大多数国家对于新生儿的国籍政策(包括荷兰)是持开放态度的,也就是说18岁成人之前,由父母给选任何一方的国籍,18岁成人后由自己决定要父母哪方的国籍。

现在中国大使馆这种做法,是要跟国际接轨,给孩子们机会吗?

但愿是哦,因为没出什么文件政策,只能猜猜了,如果真的是,对孩子们来说算是个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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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8

zhuyan1113  见习海盗  2015-1-14 04: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北京
我对这个问题也挺感兴趣的,因为将来也会面对这个问题。我查了下中华人名共和国驻荷兰王国大使馆的官方网站,里面有明确的说明,其中第四项:

(四)荷兰国籍政策

  荷兰的国籍政策主要采用血统主义原则,即以父母的国籍而不是以出生地来判定新生儿的国籍。凡是父母当中有一方或双方具有荷兰国籍,则新生儿一出生即具有荷兰国籍。荷兰采取有限度承认双重国籍的做法,即一个具有荷兰国籍的人取得另外一个国籍,如果该国籍不是自己通过主动申请获得的,而是由于出生、结婚等原因被动获得的,则此人可保留荷兰国籍。

  申请加入荷兰国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在荷兰出生之日起或自被允许进入荷兰之日起一直持有有效的居留许可,也就是每次都在居留许可过期之前申请延期。

  2、拥有荷兰合法居留5年以上,或与荷兰公民结婚或同居3年以上。

  3、所拥有的居留许可必须是以家庭团聚、有偿工作等长期居留为目的的许可,而拥有诸如学习、医疗等短期目的的居留许可则不得申请入籍。

  4、已经充分具备融入荷兰社会的条件,并具有听、说荷兰语的能力。

  5、在过去4年之中无被判入狱、劳教、社会服务或大笔罚款的记录。

  如申请入籍时身在荷兰,可向当地市政厅递交申请。如身处荷兰以外,则应向荷兰驻外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申请的受理和审批程序需时6至12个月。

希望对你有帮助,我也不知道这个是不是最新的,应该是的吧,我也在查看更多其他的信息。
Crescent  管理员  2015-1-14 10: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首先请原谅我跑个题……

我只是想吐槽一下这个国籍法的年限……
1980年……orz
中国这立法更新啊!也是醉了……
mandyfervor  ↗分区管理员↗  2015-1-14 13:4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则上就是孩子出生没选中国籍,这辈子按照现在的法律是够呛能改回中国籍了。
twc  中级海盗  2015-1-14 14: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因为要跟一个不是荷兰人的外国人结婚,刚好研究过这个问题。。。与lz的理解恰恰相反,现在这样才是是符合国籍法的做法。

中国国籍采取血统主义,也就是说只要父母双方中一方是中国国籍,孩子就自动拥有中国籍,而放弃中国的国籍必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才能准退出。唯一的例外是孩子出生时即自动获得外国国籍并且为中国公民的一方定居于国外(也就是获得了永久居留权)。

在父母一方是荷兰籍而另一方为中国籍,并且不具有永久居留权的情况下,双方的孩子就处在了一种同时具有两种国籍的“真空区”。根据国籍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即使孩子拿荷兰护照但是他的荷兰国籍不被中国承认,所以仍被中方认为是中国公民,办理旅行证。实际上,这种做法在北美地区(以出生地判定国籍)从2013年起已经施行了,并不是什么新政策。

但是国籍法中仍有解释不清的地方,即这个永久居留权的判定是根据孩子出生当时的状态,还是直至孩子有权自主选择国籍之前都算。在实际操作中似乎倾向是根据孩子出生当时的状态,但是也有不同处理的。

办旅行证的好处是孩子成年以后可以自己选择国籍,回国的时候也可以去上户口什么的,对孩子来说是个好事啊!
sweetcynthia  海贼王  2015-1-15 16: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就是说,如果宝宝出生的时候如果爸爸是荷兰人,妈妈拥有荷兰永久居留。宝宝的国际就自然是荷兰国际对吧。
QGGD  中级海盗  2015-1-16 14:4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法国
twc 发表于 2015-1-14 14:11
因为要跟一个不是荷兰人的外国人结婚,刚好研究过这个问题。。。与lz的理解恰恰相反,现在这样才是是符合国 ...

我和你的理解是一样的。这个旅行证不好的地方就是规定比较模糊,不一定在18岁之前可以一直续,害得有些小孩后来办了中国签证,就自动放弃中国籍了。问了大使馆,他们自己都不清楚两年后续旅行证是什么规定。
hiroko  高级海盗  2016-7-8 15:3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本帖最后由 hiroko 于 2016-7-8 16:37 编辑

哈,居然有帖子提到这个,今天突然看到大使馆网站上,惊出一身冷汗。母亲荷兰籍,父亲中国籍(无永居)这样的情况下,是不是可以等宝宝出生后就入荷兰籍,然后再去办个旅行证?那之后第一次回国就去把户口给注销掉,自愿放弃中国国籍,这样是否能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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