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需要办理回国留学人员证明的,请注意噢。我现在在办事处,得知办理的具体要求已经有所改变。为了更好的方便大家,我把正确的及时更新的信息发布出来。^_^
特别提示:根据2014年2月8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告,为进一步简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流程,申请者不再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告链接如下: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9113.htm 1、什么人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所有在荷正规教育机构、研究院所学习或进修时间达到或超过半年的中国籍留学人员均可在我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收费? 答: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费,教育处也未委托其他组织与个人收费。 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前,必须登记注册吗? 答:是的。请登陆教育处网站首页“留学人员注册系统”完成注册。如果不注册,有关信息无法自动生成打印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 4、可以通过何种方式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原则上邮寄办理。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5个工作日以内可以收到回邮的证明。 因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的同学,请于教育处对外开放办公时间前来办理。教育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二下午14:00-17:30。公共假期不对外办公(2014年使馆公共假期为1月1日;1月31日;2月3日;5月1日、2日;9月8日;10月1日、2日、3日;12月25日、26日)。 5、已完成学业,证书尚未发放,可以办理回国证明吗? 不可以。因为无法在证明中标注所获学位情况。 6、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步骤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答:第一步:登陆“留学人员注册系统”完成信息登记注册。 第二步:提交相关材料 (1)获得的荷兰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肄业或进修访学者,请学校或导师出具证明信(复印件),描述身份(Visiting Scholar, postdoc,PhD candidate等)和在校研修起止时间;请已圆满完成学业,但尚未领取到学位证书的同学,在取得学位证书后再行办理,否则无法在证明中标注所获学位情况。 (2)有效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3)证明学习起止时间的文件(复印件):可以是录取通知书和每年的注册证明,或者学校出具的证明(需明确学习起止时间),也可以是studylink注册证明。博士研究生可以提供显示起止时间的工作合同。 (4)回邮信封:请写清楚回邮地址,并贴足额邮资。需要寄回中国的证明,请事先咨询荷兰邮局PostNL,并贴好足额邮资。 教育处地址:EDUCATION OFFICE ANTONIE DUYCKSTRAAT 132 2582TR DEN HAAG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请切勿邮寄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7、我已经回到国内了,是否可以补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可以。可以请在荷兰的同学代为邮寄办理。 8、回国后如何办理学历学位认证? 答:具体程序请参见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9、留学回国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答:具体情况请参见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10、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前,我所获得的荷兰学位证书是否需要先在格罗宁根IB-Greop认证? 答:没有要求。但你所就读的学校应当是荷兰教育、文化与科技部资助或批准建立的,且就读的专业经过CROHO认证。
特别提示:根据2014年2月8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公告,为进一步简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流程,申请者不再需要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公告链接如下:http://www.cscse.edu.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9113.htm 1、什么人可以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所有在荷正规教育机构、研究院所学习或进修时间达到或超过半年的中国籍留学人员均可在我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收费? 答: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费,教育处也未委托其他组织与个人收费。 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前,必须登记注册吗? 答:是的。请登陆教育处网站首页“留学人员注册系统”完成注册。如果不注册,有关信息无法自动生成打印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 4、可以通过何种方式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原则上邮寄办理。材料齐全的情况下,一般5个工作日以内可以收到回邮的证明。 因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的同学,请于教育处对外开放办公时间前来办理。教育处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二下午14:00-17:30。公共假期不对外办公(2014年使馆公共假期为1月1日;1月31日;2月3日;5月1日、2日;9月8日;10月1日、2日、3日;12月25日、26日)。 5、已完成学业,证书尚未发放,可以办理回国证明吗? 不可以。因为无法在证明中标注所获学位情况。 6、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步骤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答:第一步:登陆“留学人员注册系统”完成信息登记注册。 第二步:提交相关材料 (1)获得的荷兰高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肄业或进修访学者,请学校或导师出具证明信(复印件),描述身份(Visiting Scholar, postdoc,PhD candidate等)和在校研修起止时间;请已圆满完成学业,但尚未领取到学位证书的同学,在取得学位证书后再行办理,否则无法在证明中标注所获学位情况。 (2)有效护照首页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3)证明学习起止时间的文件(复印件):可以是录取通知书和每年的注册证明,或者学校出具的证明(需明确学习起止时间),也可以是studylink注册证明。博士研究生可以提供显示起止时间的工作合同。 (4)回邮信封:请写清楚回邮地址,并贴足额邮资。需要寄回中国的证明,请事先咨询荷兰邮局PostNL,并贴好足额邮资。 教育处地址:EDUCATION OFFICE ANTONIE DUYCKSTRAAT 132 2582TR DEN HAAG 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请切勿邮寄毕业证书原件等材料;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7、我已经回到国内了,是否可以补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可以。可以请在荷兰的同学代为邮寄办理。 8、回国后如何办理学历学位认证? 答:具体程序请参见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9、留学回国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答:具体情况请参见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10、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前,我所获得的荷兰学位证书是否需要先在格罗宁根IB-Greop认证? 答:没有要求。但你所就读的学校应当是荷兰教育、文化与科技部资助或批准建立的,且就读的专业经过CROHO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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