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几点:
1. 荷兰出生的外籍孩子未必能拿到荷兰籍, 规定很多, 如父母身份, 国籍, 出生后在荷兰连续居住时间等等. 并非孩子长到18岁后可以申请入籍. 可到市政府要材料看.
2. 学生保险(好像叫IPS)不包含堕胎, 怀孕, 生产, 护理等的医疗开支. 这些都不属於medical necessity. IPS的英语手册关于这点写的极尽暧昧以惑国人. 其荷语手册关于medical necessity的解释上也晦涩难懂. 但如你直接打电话到保险公司, 肯定得到negative的回答.
3. 荷兰政府对待结婚和同居是一样的, 但同中国一样, 大原则是孩子户口随妈.
关于LZ:
1. 同ambulance一样, 建议孩子不能要 (我在鼓动人杀生啊, 造孽, 造孽, 阿弥托佛).
2. 尽快请假回国, 面对现实, 告知父母至友. 在国内有亲人朋友, 有利于身心恢复. 然后健康返回, 也就个把礼拜的时间. 要是在这里处理, 语言不通, 家里条件不好, 经济有限, 压力很大, 年轻又不懂事, 留点什么毛病(心理和身体)可是一辈子的事.
3. 或者, 或者, 就回国把孩子生下来吧.
万福, 万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