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公派读博的,目前还在国内,请教大侠们关于陪读签证的问题,在此先谢过!
1.结婚证公证的问题:公证处提供了两种选择说是一个是直接公证,另外一种是将结婚证原版翻译并附上照片。我上网查了下也没看到有什么特殊要求,还请有办过陪读签证的前辈们解答;
2. 关于收入证明的问题,国家给的1200欧不够陪读签证的最低标准,大家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求解
3. 关于结婚证翻译语言问题,官网上面如下所述,
A document must be drawn up either in Dutch, English, French or German. Otherwise it needs to be translated. 但我也看有一个2005帖子里面是这么写的
上面这项说实话我也说不明白,总之需要的跟结婚证有关的材料就是:
1。结婚证的公证,认证
2。结婚证原件的荷兰语翻译,和市政厅盖章(相当恶心的一项,从材料说明中看不出来,成为让很多人补材料的理由)
是不是这几年官网内容有变的可能。
4. 我在出发的时候需要带上配偶的什么资料,比如出生认证(是否需要双认证),出生证明认证(是否需要双认证),结婚证认证(是否需要双认证),结婚证原件?
期待高人的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