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st by opapa
我建议学校专区的版规只需要明确特殊的规定就可以了,不需要与总版规重复。
还有我建议每个学校板块,关于买卖的帖子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学校专区设专门的供求专贴置顶,此帖严禁灌水。发贴人将信息发出并注明"买""卖"字样,如果项目繁多,只能给出链接到学生市场专贴。凡交易成功贴短消息版主删除,以方便大家查看最新可交易内容。
房屋交流帖一律放在房屋交流板块,学校专区不予保留。但是房屋交流版必须明文规定,凡出租贴标题一定要注明城市,方便大家浏览。
新学期开始了,决定恢复以前的二手交易帖.
1.所有买卖房屋出租等此类帖,均跟在此公告下面发帖.出售商品,注明商品的信息,价格,及卖主联系方式.房屋出租注明位置,基本设施,价格,起止时间,联系方式等.
2.有需要购买或者租房的,引用所需物品或房屋信息后,进行回复.
3.灌水一律删除,只保留有用信息和答复.
4.如果不想发在此公告下,想单独成帖,请到学生市场或者房屋出租等相应版块发帖.
5.本版不再出现单独的交易帖,如果有,一律删帖!(不通知帖主)
6.请交易完毕后,在帖子中说明,以免不必要的打扰.
7.任何物品/房屋的交易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本帖只提供信息,对于交易及之后的任何纠纷,本版及GGD不负任何责任.
8. 赢利性的广告帖,不要帖在本版.帖了就删,不通知帖主.
任何建议,也可以跟帖提出,版主会参考,修改.多谢大家支持.:50:
lazycat, bennyttt
11/09/2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