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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老公是1月在中国领证,3月初荷兰也改过了婚姻状态。
9月底交的MVV申请材料,到现在还没下来,官方说是1到3个月,一点动静都没有。

老公看中了一个房子,想买。
于是那边说要我的签名公证,也就是说老公可以代表我做一切事情。这个房子有可能买卖或者抵押之类的,我都赞同。
签名公证搞定了,快递到荷兰了,结果又说不行。
要我本人过去。

但是问了IND,说是在MVV下来之前,我都必须呆在中国。

然后售楼那边什么的,就要我老公补交一个婚前财产公证。
等于房子是他的,这样就和我没关系了,他就可以买房子了。

但是我老公希望买过房子之后加我的名字,他的理由是如果他失业,银行可以从我的账户里面扣钱。

其实我一直都崇尚AA制,但是这个婚前财产公证弄的我也有一点小小的不爽,因为明显是结婚后才一起买的房子,我也出钱,凭什么就突然房子变成他的了呢?

更郁闷的是这事儿把我的脑子弄糊涂了!不知道对方卖房子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精彩评论2

婷宇  见习海盗  2012-12-17 11:2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江苏南通
这个婚前财产公证还可以补充的?那我国内是不是也可以同样的补充,因为我是婚后才自己注册的公司。当然是垫资的那种,我也是穷光蛋一个。按道理说我们2个都是穷光蛋,不该在意这个问题才是。我也自认为是不计较小事的人,不过确实被售楼处的这种做法给郁闷到了!
Arran  见习海盗  2015-3-16 16: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请问楼主这个事后来解决了吗?怎么搞定的?我现在也遇到一样的问题,老婆在国内,暂时过不来,但是买房要两个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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