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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朋友住一起,他租的荷兰房东的房子,但是拒绝报地址给我(我朋友已经有地址在别处了,只需要我一个人用地址),他的理由是这间房子上一个住户没有把地址迁走,他要花很多很多钱去请律师之类的才能把地址空出来给我,他不愿意花这份钱,所以这件房子就没有地址给我们报了。我不懂这边的法律规定,但是觉得他的理由站不住脚,有没有人能给点意见啊?因为我没有跟他签合同,是不是这样就不能报地址了啊?

精彩评论3

amy57j  ↗总版主↗  2011-3-13 20:5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倒没听说迁出去前一个住户地址有那么麻烦的,估计只是个托辞。不过原则上讲,本身你也没租人家的房子,人家可能也是不愿意去替你报地址的。
Michellecj19  见习海盗  2011-3-14 20:28: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回复 2# amy57j 的帖子

按道理房东是应该跟我们签合同的,因为我们交的是全额的房租。如果他是没有理由拒绝我们的话,我们补上一份合同,是不是就可以直接去注册地址了呢?
amy57j  ↗总版主↗  2011-3-15 21:4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恩,有合同,住房是合法的,比如不是政府房等,就可以去报地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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