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孤独虎 于 2010-3-10 16:32 发表
创世之初,神造人是单纯的,无知的,撒但的禁果使人有了情欲之念,把人复杂化了,这就是所谓的"原罪".
宗教的"戒律"是用比较直接的方式,把人的情欲隔断(不想,不问,不听,不做)进而移除,让人回归到初造之人的单纯和无知.这就是所谓的"出世".
你誤會了我的意思了,應該要多加討論,加深表達的觀點和內容 :
所謂的“戒律”,在各宗教之中均能夠找到相同之處,而不同之處是對於不同的“天時、地利、人和”等因素而分別出來。
我主張“各宗教團結”在這個接近“未世”的時代
( 接近“ 未法”的時代 ),所以關於“舊約創世紀”和“撒旦”為人加入了“情欲”的問題,因為吃了一個禁果而被定罪的啟示,我不加以討論 。
談談“戒律”的問題,任何一個宗教也有“戒律”。 意思並不是叫人“不想、不問、不聽、不做”, 沒有任何一個宗教“戒律”有這樣的意思。 相反之,是要求“多想、多問、多聽、多做”於有利於自己生活上的事情。
例如“多想 ( 觀想 ) ”問題,學習知識,了解不同的事物,多想了解自己每一天的生活內容是怎樣。
例如“多問 、多聽 ( 學海無邊 ) ” 了解宗教的知識很重要,不同的宗教也有經典。要學習就要多向“法師、道士、喇嘛、居士、牧師、神父、修女、阿訇”等等各宗教的傳教代表發問問題和他們的講經傳道內容。 要信任他們,依歸他們。
例如 “去做”在生活上用行動實踐,努力聽從【經典】的啟示,活學活用到日常生活中去。
那些是應該“不想、不問、不聽、不做”為妙 ?
例子 : 影響自己心情和情緒的事情不要想太多,例如人生有一種苦叫 『求不得苦』引用在“男女感情”問題上,世間遇到這些問題而煩惱的人實在很多。
例子: 有些人愛上一個人,去追求一個人,而對方卻不愛上自己,卻不接受自己。 若為這種事情而感到煩惱和不自在,影響到自己的心情,這些就不要執著和多想。很多時候多想,就是為自己的“執著擁有”( 求不得苦) 來痛苦自己。 基督教的觀點 : 『神會給你安排。』 佛教說 :『求男女,要看你的因緣,要隨緣。』
例子: 有些人很希望結交到男女朋友,但卻總是找不到。 日常苦思何時能結交到有沒有愛人,(求不得苦) 來痛苦自己。
例子 : 有些人結交到愛情和婚姻,但卻最後因為各種原因而導致“分手 和 離婚”。
新约的世代,不再有"戒律"而是"真爱的追寻","真爱"高于"情欲",是无私无我的爱,让人在情欲的火海中历炼,进而超脱回归到初造之人的单纯且成熟,这就是所谓的"入世".
"出世"可以使生命回到初造的状态,"入世"可使生命成熟,人世走一朝,回到初造是不够的. ...
任何宗教也不反對人對於“真愛的追求”,但是宗教的教導是需要指導人如何從“良善”的方式去“愛”。 首先要認清楚“真愛” 與 “情欲”的之別 和 關係, 不能夠把 “自私佔有欲”作為“真愛”的意思。 如果有些人把“自私佔有欲”的傾向使用於自己所愛的人之上,這樣就會給對方造成各種傷害。 這樣就不能夠成就你文字上所說的“ 无私无我的爱 ”。
關於“出世”還是“入世”的問題 : “出世“還是“入世”是按照每一個人的因緣而定,世間上每一個人也有不同的生活環境,各人各有不同的環境,因此而產生出不同的宗教,產生出“出世 和 入世”不同方面的生活方式 和 修行方式。有些人“定力不足”面對誘惑馬上犯錯,因此這些人很需要環境清淨的地方進行出世的修行,有些人“定力十足”在滾滾紅塵的俗世之中面對各種誘惑也不會因而傾倒犯錯。 因此綜合來說,沒有所謂“出世”還是“入世”,這是因每一個人的志向和願力而決定。
在我眼中,沒有“舊 或 新 ” (舊約新約)世代之別,只有因個人、天時、和地利之別,因而產生出不同的宗教派別和啟示。
《死海古卷》三教之中最古老的經典,內容對於“基督教”的教義觀點存在爭議性,暫時沒有需要討論這些內容,我強調“不執著於文字,但也不能離棄文字,要靠“悟性”來體會領會各種不同經典的“意義”。 ( 禪宗概念看宗教經典 )
《舊約》為猶太教“經典”。
《新約》在基督教為重要“經典”。
《古蘭經》 是《舊約》《新約》之後,產生伊斯蘭教的重要“經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