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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新雇主是刚刚拿到IND的login Code的公司,没有向税务局给员工申请过30%,这种情况下,此KM在原来雇主那里享受的30%还能继续适用吗?
如果不能,与新雇主达成协议重新申请的话,到批下来恐怕还需要至少4个月的时间,
1)这4-6个月的断档是否会对享受30%ruling政策的10年时限造成影响,比如中间的时间不给减税,并且会算在10年享受期之内吗?
2)如果是在与新雇主的合同开始后4个月内重新申请30%ruling,等批下来后是从新合同的第一个月开始退税吗?

哪位朋友经历过,希望能分享一下你的经验!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onlyfay 于 2010-3-23 16:27 编辑 ]

精彩评论3

onlyfay  高级海盗  2010-3-4 19: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没人知道吗? 了解的朋友能否给解答一下,多谢多谢!
otherness  海贼王  2010-3-4 20:2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我记得人事部门的解释是不需要,因为这是给你个人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你拿到的那个30% ruling的确认文件上,上面会标明享受这一政策的期限,你只要没有超过期限就好。不过新公司应该还是需要一份这个30% ruling确认原件以合法给你少缴税,你需要跟原来的雇主要那份原件,或者重新去税务局要一份。

当然,这个是我们人事部门当时的说法,我也没有换过工作,保险起见,你还是打电话给税务部门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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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yfay  高级海盗  2010-3-23 16:26:4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问过税务局了,需要重新申请。但问题是这次不像第一次是从中国过来,完全符合外来人员的申请标准;而现在是在荷兰境内换雇主了,税务局还能批吗???
这个问题没办法问税务局,问了他们也不会说什么,请问哪位前辈有过类似经历可以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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