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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引用由shadow在 2002/06/13 01:59pm 发表的内容: strawhat,不是这样说啊,婚姻、刑事认证是有时间限制的,做之前都要考虑好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过期,所以如果能确定到了荷兰后会用的着,那么就肯定要去做了。 是有期限,但前不久我去市政厅办事需要我提供我的认证的时候,我就给了他们我5年 前出来时办的。他们说过期了,我说我来荷兰的时候给你们都看过也登记过了,这 几年我都是待在这里,你们应该很清楚这几年我的情况没必要让我去把我以前在国 内的东东再办分任证吧。他们听了觉得我说的有道理也就认可了那所谓过期的认证。 碰到这种事多想想方法。比如说我是这里唯一的来了后没去作体检就拿了ID卡的人。 当时当警察局要我去作X光等检查的时候,我说‘为什么?我几天前出国前才在中国 作过了,我的检疫书不是国际通用吗?’那女警察听了后就把本来准备给我的表格 撕了说:OK。很简单,但我周边的在我之前之后来的中国人毫无例外地都去作了检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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