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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上来更新一下!!! 永居到手拉!

真的要好好谢谢网上给我出主意的各位, 今天收到了ind给我的确认信。

我没有请律师,只是让我男朋友替我写了一份长达两页的详细解释信(荷兰文), 最为重要的是我附上了所有当时申请的材料。 看来只要证据在手,IND没有理由拒绝的!

希望还在和IND战斗中的朋友们不要气馁,如果被拒也不要怕,只要有足够的理由一定会申请成功的!
祝大家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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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如下:

月初申请了永居,昨天刚收到IND的回信,说我在200791日到20071120日中间有断档。拿出当年申请的资料发现,200776日那天我去市政厅递交了同居居留申请,当天市政厅在我的护照上贴了个sticker截止日期到2007126日。(当时的学生ID截至日期为200791日)其间,补交过材料一次,(中国户口-其实在当年的同居申请要求上根本没有户口这一项)。此材料在1120日寄出,当年的125日收到正式确认信。

不知道这样的情况能不能上诉,因为所谓的那个断档时间是IND在审核我的材料,而且当时市政厅已经给我贴了STICKER 如果这个STICKER不算合法的话,政府干嘛要发明这个玩意?那也没有意义去贴着个东西了!

希望大家给些意见。谢谢。

[ 本帖最后由 爱上爱情 于 2009-12-10 21:14 编辑 ]
已有3人评分 小红花 理由
mandyfervor + 2 恭喜恭喜啦
amy57j + 2 恭喜
LZMM + 2 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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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评论14

独舞轻盈  海贼王  2009-12-10 20: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恭喜你阿。。。
爱上爱情  中级海盗  2009-12-10 20:5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原帖由 独舞轻盈 于 2009-12-10 20:50 发表
恭喜你阿。。。


你动作可真快,谢谢啦~
小讨厌(蓓蓓)  ↗总版主↗  2009-12-10 21: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恭喜恭喜
jonier  ↗GGD爱心大使↗  2009-12-10 21: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恭喜恭喜~~~~~~~~~~~
Iriszw  高级海盗  2009-12-10 21: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恭喜恭喜
mandyfervor  ↗分区管理员↗  2009-12-11 10:58: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恭喜恭喜
BLACK TUESDAY  见习海盗  2009-12-11 22:0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恭喜,恭喜!
想问下楼主,最后IND批准了是基于他们本来不需要你的补交材料,还是因为期间你有贴sticker, 这样就不算断档?
爱上爱情  中级海盗  2009-12-12 01: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他们没有具体解释,只是回复了一句:

基于你的投诉内容我们在此取消了GAP一说。

到底是由于什么原因我还真不知道了。

在我的解释信里面,非常着重的就是点名

1 。 他们所谓的GAP期间我是有STICKER的。
2 。 当时所补交的材料根本就是无中生有,但是我还是根据要求提交了
3 。 就算有GAP一说成立,也是IND造成的。 不是我的责任,他们没有理由不批准。

[ 本帖最后由 爱上爱情 于 2009-12-12 01:19 编辑 ]
已有1人评分 小红花 理由
peacer + 1 我的情况和你几乎一模一样。。。也正在准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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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hao  高级海盗  2009-12-18 14:4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荷兰
你这个case很特别的,户口根本就是可要可不要的,所以ind最后算你id连续,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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