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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异教徒罗刹 于 2009-11-4 12:53 发表 外交部跟大使馆在一起么?
原帖由 littlerabbit1979 于 2006-11-6 14:02 发表 首先恭喜delft的版主pushi同志,祝新婚愉快! 接着要更正几点: 1。在中国大使馆登记结婚并不一定要出示国内办的未婚证明,只要双方同时出席登记结婚,口头声明各自未婚即可,领结婚证也需要双方同时出席。 2。结婚证的办理费用是普通(3个工作日取)每人20欧(2人40欧),加急(当天取)则收款翻倍。 3。领取结婚证的同时就可以办理结婚公证,费用是普通20欧,加急翻倍。(这里一定要提醒需要办理结婚公证的朋友,注意说明需要办理两人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XXX出生于X年X月X日,与XXX出生于X年X月X日在中国使馆登记结婚”的证明,而不是其中一方持有结婚证的证明,我们和师妹两口子都被忽悠了以后又重新办理的) 4。中国使馆的结婚公证并不能直接到荷兰市政厅登记注册,需要先拿到荷兰外交部的认证处办理认证以后才能被荷兰政府接收。办理地点在海牙中心火车站正门前的大道67号(Bezuidenhoutseweg 67)第一层。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的9:00——12:30,11:30以前递交材料的当天就可以取到认证。 好像补充的差不多了,有错的地方希望大家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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