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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抽刀断水 于 2009-8-10 15:27 发表 以前通过假结婚得到居留的人还是很多的,人各有志,何必管别人这么多呢。 所以LS几位就不要争执不休了,我们还是拿着凳子坐着看戏算了。 凳子好像被抢了,那我走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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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cyhjkjack 于 2009-8-10 15:12 发表 帮人发贴,应理解各有所需,相你心态都没了,才是人渣
原帖由 jack99yc 于 2009-8-12 16:31 发表 楼上你们这些**,还看不懂,人家是要找,想办居留的女性,给他付费,办假结婚,有什么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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