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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siji 于 2009-3-26 14:07 发表 在你去市政厅(ROTTERDAM)说这个人已不住在此地址的那天起,3个月后自动迁走。2006年我家就有个房客在未迁走地址前去英国了。后来去市政厅说了,3个月后GBA出来就没有此人了。不过不知道2009年是不是也一样。 ...
原帖由 hehehehe 于 2009-3-27 09:03 发表 11楼说得没错。不好意思我忘了和lz说这一点了。这招有点不近人情,有点缺德(当然分对什莫样的人),不过管用。去年(海牙)市政厅说有一个特例就是那个人已不在荷兰,这个时候房东可以迁出那个人的地址,一般应该是他们去核实的,但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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