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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解语花 于 2009-2-20 13:27 发表 情不自禁在所难免
原帖由 娃娃蛋 于 2009-2-20 13:34 发表 换作是我,绝对不说二话,一个字滚~ 理由1 犯了错还找借口 理由2 犯了错还不敢当面说,在这哗众取宠么 理由3 理由1和2都罪不可恕
原帖由 Kanker 于 2009-2-20 14:04 发表 這就是“偷吃”的合理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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