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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Wade 于 2008-12-20 09:40 发表 沙发,就是说如果打算回国发展,还有一笔钱可以申请领回~~limm,篮球你彻底不打了?几周没来了都。。。。
原帖由 cucu 于 2008-12-20 10:47 发表 在提交申请当日起,申请人已经在荷兰以非临时目的而合法连续居住1年以上(注意:是居住,不是工作。这就是说绝大部分硕士生都是符合的) 这个“注意”是楼主加的还是Leia chen说滴? 在我的理解中:非临时性就不是学生留居,所以硕 ...
原帖由 cucu 于 2008-12-20 10:51 发表 根据我的理解 回归法 是荷兰政府通过把外国移民,特别是老年移民,送回原国籍国推出滴。 大背景是荷兰的老龄化,目的是双赢的,老年移民落叶归根,同时荷兰政府免去很多资源负担(退休金,和照顾) 对于青年学子,特别是高学历的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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