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的不是很明白,但是以我的理解,你老公还是蛮合理的啊.
比方说,你们为你们将来的房产做公证了,万一你LG发生什么意外(敲桌子3下)你有你的一半,他的一一半1/2给你,1/2给他女儿,很合理啊,毕竟人家是爸爸啊, 还有他的养老金不是也有你的一半了吗?
不过我觉得没现在就做将来房产的必要,买不买还不知道呢,也要等你有了工作,可以贷款了才能买啊,到时候公证也不迟啊.
多嘴说几句,既然都准备嫁给他了,那说明你很爱他,既然爱他,何必在乎那么多呢? 现在你不工作,老公养,花的都是他的钱,那对你老公公平吗? 以后你工作了,家里多一份收入,把钱放在一起,创造更多的财富不是很好吗? 女人要自立,有自己的事业,就算什么都没有,什么都没的继承,但是还有自己,这就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PS.你中国的房产如果没有经过公证和大使馆的认证,在荷兰是无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