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一网荷兰
荷兰一名Kampen的44岁男子,被控侮辱国王,在Facebook上称荷兰国王威廉·阿历山大是“杀人犯”、“强奸犯”和“盗贼”,因而被Zwolle法庭裁决入狱30天,其中16天缓刑。 此人在法庭上还坚称自己没有错,但是,法庭没有接纳他的辩护,认为此人说了些跟事实不符的话,是社会所不能忍受的。
此人除了谩骂国王,还在一幅图片上把一名处决犯的头用软件更换成国王的头。
荷兰刑法第111条规定,故意侮辱荷兰国王,最高入狱5年,或者罚款按照第4等级计算;侮辱王后及其后人,刑罚稍低,最高监禁4年。
不过,此男子先前已经被扣押了14天,实际上无须入狱,只是有两年的考验期,以观后效。
这不是首次有人因为侮辱国王受罚。2013年一个向国王金马车扔蜡烛台的男子被罚入狱5个月;2000年至2012年间,一共有18宗个案以侮辱王室的名义被起诉,差不多一半起诉得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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