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Einstein 于 2016-7-7 18:13 编辑
大概一个多月前从上一家租房子的中介搬出来,前几天收到deposit,扣掉了105欧,其中80欧是清理费,25欧是逾期交房租的费用。关于清理费,因为check out的时候明明说打扫得很干净,只有几个小细节的问题,所以我就问他们到底这80欧是怎么扣的。我发了第一封邮件,他们就突然松口说可以返还给我30欧。
关于25欧的逾期交房租的费用,我当初是4月30转的帐,因为和他们是两家银行,所以他们辩驳说他们是5月2号收到的钱(估计因为4月30号是周六,5月2号才周一),所以要算我逾期交房租,然后合同里标的价格是25欧一天(囧,比高利贷还高),然后他们还说这个是荷兰法律规定的费率,他们必须按照这个法律。我感觉比较有问题的是
1. 当初合同里说的是租客要在下个月1号前交房租,但并没有说清中介需要在1号前收到房租,以及如果有银行转账的延迟,也要算罚款。合同里关于这条的原文是这样的:
The rent shall be paid before the 1st day of every month into the account number mentioned above. If tenant does not pay the rent before that date, a fine of € 25,- per day will be subtracted off of the deposit. If the payment has not been done after half a month, the tenant will have to leave the property.
2. 荷兰法律里规定的房租逾期罚款是不是这么高。我看了在合同后附上的荷兰关于租房的法律,相关的是
根据20.2条,貌似说的是逾期交钱需要交1%的利率,不满一个月按照一个月算。20.6条说的是违反合同里的条例每一天罚25欧。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中介把迟交房租每天25欧写在了合同里,所以他们就能按照这个收费了。不过即使这样,从我的角度上说我还是按期叫了房租,都有银行转账证明。而且还记得哪里看到过如果在租房的合同里的条例存在两种解释,是按照对于租客有利的一面进行解释。
不知道有没有懂这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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