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美女小编 于 2016-2-29 16:23 编辑
在荷兰,处理社会住宅,也就是所谓的“廉租屋”出租纠纷的,有所谓的租务委员会Huurcommissie,这是由政府资助的独立的仲裁机构,解决租屋者与业主的房租纠纷、服务收费等问题。
这些社会住宅(socialesector),多数由各地的房屋公司(corporatie,全称Woningcorporatie)所有和管理的,但是,也有相当部分私人拥有的住宅;而租务委员会负责仲裁的,只是这些住宅。这些住宅不是市场化的(niet-geliberaliseerd),因此,租务委员会不负责仲裁进入自由流动市场的住宅。后者有最低市场化租金标准(liberalisatiegrenzen)限制,今年的最低标准是710.68欧元。以这个租金为标准,以下的为社会住宅,以上的是市场化住宅,也就是说,租务委员会仲裁的是租金710欧元以下的租屋。
媒体RTL新闻部的一项调查发现,如果认为租金和服务费过高不满意的,投诉租务委员会,60%的个案会胜诉,获得减租。租务委员会的裁决是有约束力的。
这是该媒体调查了21000份租务委员会的裁决结果得出的结论。62.3%是租客胜诉,只有33.9%业主得值。 胜诉的个案中,33%租客认为房屋设施有欠缺必须减租,30%觉得服务费没有很好计算,18%认为,根据分数计算租金定得太高。 合租住屋的人士,例如学生,投诉而胜诉的比例更高,达到76.7%。
全国各地的租务委员会裁决情况也有不同,大学城Groningen租客胜诉的机会是81.6%,而Breda胜诉机会最低,只有57.8%. 获得减租、减服务费的数额是多少呢?投诉得值后,常规减租平均为142欧元,临时性减租平均为205欧元;服务费从一年1587欧元,平均减少至835欧元。
租客委员会De Woonbond的发言人Marcel Trip说,这通常出现在私人拥有的住宅方面,很多大的房屋公司在计算屋租的时候,都留有余地,但是,私人住宅总是收取过高的租金,而房屋的质量差强人意。
协助的团体和实际的个案
一名在格罗宁根学法律的女生Denise Zonnebeld,和同事开设了一个帮助有租屋问题的人士的团体Frently。她对记者说,她先前租用8平方的一个学生宿舍,屋主要她每月付300欧元的租金,她觉得不值,经过一番调查,认为根据房屋积分系统,只值200欧元。她提出投诉,结果由于室内设施欠缺,最后裁定只需要付出租金每月35欧元。业主没办法,在合约满了之后,就收回自住了。
Denise Zonnebeld现在租住的房屋,开始时候开价月租895欧元,说是包括服务费,她运用法律知识与之论理,让业主分开计算,结果,屋租减少至每月400欧元。 她们开设了的顾问团体Frently,给租屋发生问题的租客提供帮助,发现在75%的个案中,那些私人业主都收取了过高的租金。
Frently每年接手上千宗个案,协助有关人士找租务委员会。有人认为,投诉胜诉,也只是每月降低几十欧元而已,但是,实际上在格罗宁根处理的个案,每月租金平均减少了125欧元。“估计在阿姆斯特丹的差距更大,不止几十欧元这么少。”她说。
她说,很奇怪不是所有的人都懂得运用找租务委员会投诉这一武器,其实,门槛是很低的,给租务委员会交25欧元费用就可以了,一般人只是不懂得例如怎样算面积怎样计分而已。此外,打赢了官司,屋主也得照办,减租的减租,不敢把你怎么样,最多认为你不够和善而已。在实际上,经过计分,不少屋主也认为自己屋租收多了的。
如果你对租务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投诉法庭,不过,那就要考虑司法费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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