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伴于2013年8月取得了到荷兰的5年内多次往返签证,并于2013年8月到11月往返一次荷兰和中国,现在我已经定好今年2月赴荷兰、5月回中国的机票,现在看到当时大使馆所发的通知,对随身所带文件有如下疑问: 1. 担保书复印件,是指的当时办签证时所用的担保书还是为这次旅行又要新办担保书? 2. 担保人的经济情况证明复印件,是指的当时办签证时所用的 经济情况证明 还是为这次旅行又要新办 经济情况证明 ? 3.探亲访友者请带上(经认证)邀请函复印件,是指的当时办签证时所用的 邀请函 还是为这次旅行又要新办 邀请函 ? 敬请知道的大侠帮助回答一下,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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