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高小_飞 于 2014-2-17 16:11 编辑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与学历学位认证是不同的两种文书。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我中国大使馆教育处开具的一个正式官方文书,证明你在何时、何地、从事何种性质的学习或访问,由教育处负责人签字并盖国徽章后生效。它不对你的学历学位进行公证或认证,而是你在所在国学习或进修的的官方证明。待回国之后办理各种手续的时候(其中包括购买免税车辆、办理户籍手续、在教育部申请有关资助等),都需要出示此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能开具一次,对于短期回国休假、探亲等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回国后改变原出国身份再次出国的留学人员不受此限。
教育处地址及联络方式 地址:ANTONIE DUYCKSTRAAT 132, 2582 TR DEN HAAG 电话:070-3541276 传真:070-3512902 联系人:方庆朝(国际交流及汉语国际推广事务) 夏 磊(留学生事务)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集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间为每周二、周三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若有紧急事务确需在非开放时间办理务请提前预约) 注:公共假期不对外办公(2012年使馆公共假期为1月1日-2日;1月21日-25日;4月28日-5月1日;9月29日-10月3日;12月22日-25日) 从海牙火车站到使馆教育处路线: 在Den Haag Centrum 或Den Haag HS火车站乘17路或10路(10路仅高峰时段有车)到Fredrik Hendriklaan站下车后步行3分钟(请见附图)。 1、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收费? 答: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不收费,教育处也未委托其他组织与个人收费。
2、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所有在荷正规教育机构、研究院所学习或进修时间达到或超过半年的中国籍留学生均可在我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该证明是留学生回国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的必要文件,用来证明在荷学习、研修时间,以及是否获得学位。
3、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答:A、获得学位的留学生提供以下文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无法提供原件,请提供国内市级以上公证处所做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原件) 3)有效护照原件或首页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和每年的注册证明(如因遗失无法提供,可请学校出证明,明确学习起止时间,是否获得学位) 5)回国机票或行程单 6)Hogeschool硕士项目需先在IB-GROEP做学历学位认证(不需要法院和外交部的认证),再到我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B、访问学者、博士后和联合培养学生提供以下文件: 2)导师证明信原件,明确描述身份(Visiting Scholar, postdoc,PhD candidate)和在校研修起止时间 3)有效护照原件或首页复印件 4)回国机票或行程单
4、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多长时间? 答:如果材料齐全且真实,立等可取。
5、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否需要预约? 答:不需要。集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为每周二、三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
6、我已经回到国内了,是否可以补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答:可以。已回国的留学生可以委托在荷朋友来我处办理,所需材料与一般自行来办理一样,另加一份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模版)。
7、回国后如何办理学历学位认证?
8、留学回国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9、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之前,我所获得的荷兰学位证书是否需要先在格罗宁根IB-Greop认证? 答:没有要求。但你所就读的学校必须是荷兰教育、文化与科技部资助或批准建立的,且就读的专业经过croho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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